第322章 未解之谜(1 / 2)
重新出发离开落日堡,这次众人当然没有依靠两条腿赶路,出城前先弄了辆马车。
尽管外表不太看得出来,四法王小队其实真的很有钱,即使是用每次冒险收益10%所积攒的团队资金,数量都很庞大。别说买个马车,就是开个车马行都够了。
而且他们这次仅仅只买了车,而没有买马。
现在拉车的马是一匹紫色皮毛的高头大马,属于使用魔法召唤而来的魅影驹。
雷迪希娅之前跟林天赐跑去逛街,除了买到一堆没啥用的东西外,还买到了一件召唤魅影驹的魔法物品,表面上看起来是个玻璃球大的珠子,跟某神灯似的擦一下就能召唤出一匹魅影驹。
对比林天赐那个‘海精灵的召唤笛’,虽然是同样类型的魔法物品,但实用性……
这尼玛没法比了。
好在修士将来可以御剑飞行,若是碰到愿意的灵兽妖兽也可收为坐骑,逼格比魅影驹高得多,林天赐这才心理平衡一点。
也正因为是魔法马,魅影驹除了在各个方面都比一般的马强力外,智慧程度也非常高,所以驾车这事儿就不需要雷迪希娅或迷斯卓看着了,而是大家轮流在车头盯着,让魅影驹别走岔了路就行。
车厢内,迷斯卓和凯格尔照例一直在斗嘴,艾尔玛则坐在车头研究那本从坎索城得来的手记,时不时帮魅影驹看看路,雷迪希娅则紧靠着林天赐,懒散的跟猫一样舒服的伸个懒腰。
这是因为林小哥儿自带冷气……
而林天赐则刚刚结束日常修行,正在研究玉简。
剑诀相当于剑修的法术,必须御剑术那种简简单单的直来直去,有剑诀会让仙剑的威力倍增。
林天赐当然也清楚这一点,本以为有利空剑法作为参考或许有希望学会利空神剑决,两者系出同源,有很高的互相借鉴价值。
事实证明,林小哥儿想多了。
该看不懂,就是看不懂,就像一篇看不懂的论文,你现在看不懂,不代表你找来另一篇类似的论文辅助就能看懂。
剑法并不是单纯的招数,任你多么花里胡哨的招数,没有主心骨就是空中楼阁一碰就散。
这个主心骨,自然就是剑意。
修士练习剑法一般也不是直接用来砍人,而是通过剑法淬炼领悟剑法的剑意,剑法本身的招数多精妙根本无所谓。
就像方寸掌,108招的方寸掌已经足够繁琐了,但重点是你能领悟并灵活运用那段‘方寸之间,宛若天堑’。
否则招数打的再好也就是个花架子。
林天赐的问题就在于,他学习剑法总感觉滞涩无比,即使利用修士强横的六识将剑招强记在心,也无法灵活运用和领悟剑法的剑意。
而没有剑意,自然就无法学会剑诀,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这或许就是天意使然,林天赐拥有不错的拳脚天赋,还有庞大的内力和法术方面的天赋,剑招等兵器方面则天赋几乎为零。
从离开落日堡开始,林天赐就一直在研究利空神剑决和利空剑法,始终没有任何进展。
算了,还是拿去换东西吧。
强求不来的东西就是无法强求,林天赐顺手把玉简揣回怀里,又摸出块红色的宝石。
这也是之前扫货时顺便从魔法商店买的,是一块火蛋白石。
手感有点像玉石,但拥有火焰状的条纹,整体看上去是红白相间的颜色。
火蛋白石是魔法耗材的一种,可用于附魔或施展强力的火焰法术,林天赐买它是为了四元素臂环。
那玩意儿可以自动镶嵌魔法宝石,火蛋白石虽然垃圾,但怎么说也算是魔法宝石的一种,镶嵌上去多少应该有点用处。
伸手进袖子一淘,把挂在左臂上的臂环摘下来,然后拿火蛋白石凑近臂环上的镶嵌孔。
指尖能感觉到一股不算强的吸力,轻轻放开,火蛋白石就被吸附过去,镶嵌孔周围的金属部分如同融化的液体一样飞快的将火蛋白石包裹起来,这就算镶嵌完成了。
用系统打开物品属性一看,四元素臂环上多了一条‘略微提升火焰法术伤害’的属性。
聊胜于无,毕竟火蛋白石属于非常差的魔法宝石,不过三个金币一枚。
话说西方的火焰元素增幅,对东方的火行法术有没有用……
这还是个问题。
他正要把臂环戴回去,边上的雷迪希娅惊讶的对林天赐说:
“你难道一直都把那玩意儿戴在身上?”
“呃,有什么不对吗?”
“当然不对,上古精灵的魔法物品尤其是高等魔法物品通常都只有精灵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