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婚礼(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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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大人不如听我一言。如果觉得有道理,您就带我进宫面见皇后。”
权当我用知识跟你换了。
“用刑律法不同于治国方针,如若你说的有理,老夫便考虑带你去。”
想一想他说的权力寻租挺有意思,说不准,能有什么新奇的想法。
“我曾经在做梦的时候,游历过一个国家,那个国家的法律十分完备,分为刑法,治理恶劣犯罪;民法商法,处理民众纠纷,商业纠纷;诉讼法,规定争诉程序还有其他法。
今日就简单与狄大人说一说刑法。
刑法是规定了犯罪,刑事责任,刑事惩罚的法律。刑法的目的是惩治犯罪保护民众的法律。
刑法有两个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刑法定是说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说犯多大的罪,就承担多大的责任,受多大的惩罚,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行相称。
然后再来讨论刑法适用的范围。刑法适用的空间范围,也就是刑法对那些人有效——在该国境内发生的犯罪可以管辖;该国民众犯罪的可以管辖;外国人在外国对该国民众犯罪的可以管辖;该国与其他国家有约可以管辖,且在该国法律也认为是犯罪的事,可以约束他国民众在他国对他国民众犯罪。时间范围指的是刑法一般不溯及既往,不过新法刑罚轻的依照新法,称之为从旧兼从轻。
然后就是什么是犯罪,认定犯罪有那些构成要件。违反刑法的就是犯罪,犯罪需要有主观客观主体客体四个方面。简言之,如果说张三杀了李四,必须完整推出张三是因为何动机,何时何地使用何种工具杀了李四,李四尸体何在,若要定罪,还需完整证据链条排除不杀人的可能,这是诉讼法的内容,以后再说。主观又分为故意还是过失,客观根据有无造成犯罪结果又分为中止、未遂、既遂、终止,也是定罪量刑的重要条件。
……”
边讲边喝茶,一杯茶已经见底。
狄仁杰已经惊为天人。
唐朝的法律还是较为笼统,并没有后代人这么详细考究,深钻理论。还没有说道具体定罪量刑,就已经说了大半天了,继续说下去天真的要黑了。
“来人,上茶。”狄仁杰看他喉咙冒烟,很是体贴。
但是沈三问不说了。
“不知道狄大人考虑的如何了?”
这个小狐狸知道我在敷衍他。狄仁杰不想带他去,一直催他讲。这次去八成又是为了公主,“你等着与公主完婚便好,何苦一再进宫,老夫是断案之人,不是媒人。小友不如将刚刚所言整理成册,上陈天听,此乃利国利民之大业。此法比之唐律疏议,有过之而无不及。”
“三月漫长,世事多变,望能早日与公主结为连理。”
狄仁杰摇摇头,“圣上不舍。”
沈三问闻言大惊,“圣上早有为公主择婿之意,如何不舍?”
狄仁杰白了他一眼,“如今已然选择,三月之后,公主嫁作人妇,如何能舍。”
可是沈三问仍然没打算放弃,公主又不是嫁去吐蕃了,对皇帝来说随时能见,对自己来说,出了岔子,就万劫不复了。
“请狄大人成人之美。”
狄仁杰不为所动。
“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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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我将刑法概要整理成册呈上。”
二人坐上了去皇宫的马车。
武后突然很不愿意见到这个乌鸦嘴的,皇帝今天头痛犯了。但是没表现出不喜来,沈三问也没有察觉。
“所为何事?”
“七月天干物燥,公主喜事隆重,恐伤天和。五月春风轻柔,阳光明媚,宜嫁娶。”
武则天眉头紧皱。这个人飘了啊,谁给他的胆子来催皇家的婚。“太平已经同意了。婚期已定,不宜更改。七月乃是星官定的时间,大吉。”
“七夕牛郎织女天人永隔重会之日,七月十五孟兰姐,阴气过重,七月确实不宜嫁娶。”
“婚礼尚需时日筹办。”
你上次明明不是这么说的。
“驸马府尚未完工,至少也要月余。这两月权当对你的考核,你且退了吧。”
我今天就白来了?
沈三问还想开口。
“退下。”
“臣告退。”
然后沈三问就出去等消息了。
武则天:“狄爱卿,大理寺公务轻便否?”
狄仁杰:“沈三问有刑法概要一书,欲上达天听,此法有益官员断案,减少冤假错案。故而臣进宫见驾。”
武则天:“小小年纪,能知法度,如此有才,此次便不追究了,速速完成,速速上陈,不可拖延。退了吧。”
“是,臣告退。”
沈三问在宫门等他,狄仁杰直接转达皇后的吩咐,“皇后有令,速速完成刑法概要上陈,不得有误。”
“是”,还要忙着走进公主心里,没功夫写,先晾着吧。
刑法?哪有找老婆重要。
(忍不住写了点刑法,以后有空直接在这把刑法体系这完整,各位读者大大就当被动普法了,不想看吱一声。)</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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