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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第一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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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到的就是,既然是占据主场优势的成年试炼,如果还能外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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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试炼还有什么意义?

轮回规则的试炼,不可能有这样简单无脑的漏洞!

反正不过是熬个十年八载而已,又不是什么大事。

两个披着娃娃皮的老怪物,一个失忆已傻,一个体弱近乎残障,和一对离群狼夫妇,就这么的,在深山之中,相依为命的过了十年。

林岚的武功才略有小成,身体总算恢复到正常人的水准了,终于可以和阎一起离开狼窝了。

此时,狼爹狼妈已经过世两年了,在林岚和阎的照顾下,这两只狼是在睡梦中,一起去世的,十分安详。

正常来说,这个时候,他们两兄妹,已经可以回到正常的人类生活了吧。

林岚觉得自己太天真了。

一直躲在狼窝中的林岚,直到有能力离开狼窝之后,才发现,阎被狼爹狼妈教导得多么的成功,他根本就当自己是一只狼了!

凭借林岚教给他的内功,他很有天赋的将自己的手脚都变得无比的有力,徒手捏石头什么的,太简单了。

而且吃东西也生冷不忌讳,不把脉不知道,一把脉,就知道阎那家伙将他的身体糟蹋到什么程度了。

人和兽有着天然的差别,不论从饮食还是生活!

虽然阎的身体如今还是看着壮到像一只牛,可是也是看着而已。

身体是被他以模仿兽类的方式强化到了极致,并且还能维持着这种巅峰状态十几二十年。

可是也正如那些猛兽一样,老年迟暮,所有的机能就会快速消退,离开人世了。

阎的身体不可避免的出现了这些问题。

食物生冷不忌,凭借内力,强行强化四肢,这些给他的身体带来了许多的隐患。

谁想到阎这个似乎十年来如一日的陪她在洞里吃素的家伙,居然是在洞外面吃生肉喝生血!!

没错,自从林岚被狼妈强塞的一顿生肉弄得上吐下泻十来天,差点要死之后,全家都知道她只吃素,不吃肉了,还夸张到几乎不能闻到血腥味的程度,所以他们几乎都是在洞外解决食物,再回洞府的。

冬天也会自觉地将那些生冷的肉类,远远的弄离林岚。

即使林岚在洞里种了很多可以辟味道的可食用植物都好,他们都怕这些东西会害到林岚,让林岚哭笑不得了很久。

更让林岚有一点感动的是,阎一直陪她一起吃素,没有吃肉……

即使有一次,她特意捂着一层厚厚的皮毛,给他烤了一直兔子,他都依然继续陪着她吃素。

后来证实是她太天真了。

阎的解释是:“姐姐递来的食物,当然要吃光,再难吃也要吃光!而且姐姐不是说,不能浪费食物!烤肉?好吃是好吃,可是……烤肉功夫多,麻烦,还要累着姐姐,最重要的是,那些肉都没有生肉好吃。”

已经习惯了热血生肉的阎,很不习惯林岚时不时忍着火烟呛喉(病弱敏感的身体),每隔一段时间给他准备烤肉。

他又不敢说他已经习惯吃生肉了。

林岚还能说什么,还能做什么呢?

当然是原谅(折腾)他啊!

先将人调养回来再说!

或许是位面不敢太得罪她和阎,又或许是她和阎的运气十分的好。

他们被抛弃,并居住多年的这座山,植被覆盖很完整,她想要、需要的药浴材料都能找到。

痛不欲生的药浴,绝对是强健体魄,疗养身体的必备之选。

“噢噢噢噢噢(啊)……”阎在山中一处温泉处,毫不顾忌的狂吼:“呜呜呜~(好痛)……嗷嗷嗷~(好爽)……”

同在山洞不远处,捂着被震得耳痛林岚:……

瞎子后遗症,这辈子林岚的耳朵更加灵敏了。

不过,还是懒得和傻子将道理了。

讲不通的。

这辈子,阎的特点是,除了武力什么都学不会。

即使林岚已经拿出了最大的耐心教导他了,他还是能够将当天很快学会的知识字体忘光光。

林岚从他们会说话的时候,开始教导,一直教了十多年,最后阎也只是学会了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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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岚,一个阎。

其他的,只要是跟记忆有关的,他除了学习的当天会学得记得特别的快,特别的顺溜之外,第二天一觉醒来,绝对会立马忘光光。

幸好,阎只是记忆力不行……

正常的练武、说话交流这些基本行为,还是可以做到的。

简单的说,就是阎的这具身体,硬件和基础配置绝对是最优的,可惜就是记忆程序无法长期保留,每天大脑都会进行一次格式化,恢复出厂状态……

他仅剩下的主盘脑容量,都用来记住林岚和狼爹狼妈,再加上迫切需要的武功和生存技能了。

超容量之后,多余的……

都记不住!

林岚:……

不是轮回之主吗?

英明神武、聪慧过人去哪里了?

如今就只变成了一个武力强大,脑袋一根筋,行事就为爽,野兽直觉的阎?

全是槽点……

为了巩固他的体魄,摘除他身上的隐患暗伤,又是花费了四五年。

这些年来,山上的走兽鸟虫可是糟大难了。

炼体最不能缺少的就是食物了,阎差点没有将整座大山的各种兽类给撸了一遍,都成了山中一霸了。

想到他们姐弟这么多年来,在山中的所作所为,下山的时候疯狂吐槽了一大堆的林岚表面反而更加沉寂了。

如果有人见到两人下山时的轻功,都会惊人天人的。

因为那不是正常人能作到的。

百丈悬崖之上,纵身一跃,贴着特别的岩石,不停的翻滚卸力,跃动减速,控制着不徐不缓的降落节奏,只凭自身的即时感应,一前一后的,安然落地。

期间,只要一瞬间的判断失误,或者被周围的风沙影响,都有可能酿成惨剧,变成肉饼。

可是,两人却像是家常便饭一般,不以为然。

“嗷呜~……”发觉自己又犯错的阎连忙改口:“姐姐,我们去人那里,到底要做些什么?”

林岚侧头:“有因必有果,先去了断一下因果吧,查查我们的身世,还回因果再说。”

太阳已经悬挂了,林岚带着弟弟到了有炊烟之处,只是在大山中的一个只有几十户的小村庄,他们并不入村,只是用了一只晒干的肉兔子,让孩童去通报一声,等待村长出来。

因为他们姐弟为了换取必要的生活用品,经常和这个村长打交道,倒是很是熟悉,因为救过好几次这个村子上山打猎的人,所以他们倒是凭着这点恩义,从村子手中拿到了户籍,如今准备彻底离开了,也得通知他们一声,免得他们再傻傻的撞进大山之中。

当然,最要紧的是,借机打探一下自己的身世。

本来没有抱什么希望的,没想到却是一下子就打探出来了。

一辆不大不小的牛车,载着十个不到的人,正颠簸颠簸的在小路上前进着,不快,却很是悠闲。

“你说十八年前发生的事情?你们就是那一双儿女?”不仅村长,连同车的村里人都漏出了可怜可惜的神情:“这个我们恰巧是真的知道的。”

林岚对外的借口,统一都是,他们的姐弟的师父,在十八年前的一个夜晚,在土坑中将他们两个救出,精心教养长大,如今师父过世,守孝完毕,就想着出山,找到自己的父母。

同车的一个年龄最大的大婶开口:“说来也是冤孽,那个人还是我们村中出嫁出去的闺女,嫁给了对面河流阮家庄的庄头。”

“阮家在这里不算是大姓人家,可是也是有名有望的家族,家中祖辈因为举孝廉出过大官的,可是因为后辈不得力,如今只有伶仃族人还在官场底层,光彩虽然不再,可是比起我们这些泥腿子,还是高高在上的存在。攀上一个庄头的闺女,也总比嫁给屋子都没有一间的闲汉强些!”

“十八年前,那个闺女突然带了一个大包袱回娘家,说是帮主家办事,进了山之后,疯着般跑出来了。”

“后来……这个疙瘩般的地界,人就这么多,谁家不知谁家事,不过是怕那些人找麻烦,大家都当听个乐子罢了。反正我们只是知道,那个闺女是帮主家的忙,来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埋两个孩子的,谁知道上山撞邪了,自此,可能被吓到了,再也没有回过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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