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古怪的教会(2 / 2)
对此婆罗沙也给出了她自己的回复:“只要把咱家的两套房子都献给教会所有,我就会把你妈当做我自己的亲生母亲来对待。从此之后我们一家人都为教会工作,教会也会庇护咱们家人的。其实我是神的孩子,我们都是神的孩子!所以我们的一切,也都是神的!”
不得不说她的这种说法实在是有些骇人听闻。我们可以有信仰,可以信仰神灵,但毕竟我们都活在这个社会里,总不能把自己的一切全部献给神吧!所以王志怎么可能答应婆罗沙这种荒谬的要求,很干脆的就拒绝了。婆罗沙也没有死心,开始劝说起了二姨。我二姨也不傻,拒绝的比我哥更干脆。后来婆罗沙就不干了,死活都要和我哥离婚。事情已经闹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没有任何的挽回的余地了。接下来就是牵扯到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
法院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还是倾向于教会这边的。毕竟我哥家也算是一个特殊家庭,我二姨自己都得需要我哥的照顾,如果说把孩子判给了我哥,那我哥那还能腾得出时间挣钱养家呀!至于婆罗沙这边,她本身身体健全,也没有什么除孩子以外的拖累,再加上教会愿意帮助她一同抚养孩子。所以没有任何悬念的将孩子判给了女方。男方只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而且每个月还要交付给女方八百元的抚养费!
所以除了我哥和二姨自己提起王源以外,我们基本上是不敢提起有关于王源的事情的。毕竟这是我哥和二姨最大的痛处!
关于这个教会,我们家没有一个人不觉得有问题的。从阴谋论的角度来讲,我哥的这场婚姻很有可能从一开始就是一场阴谋!首先是婆罗沙这个各方面看起来都还不错的姑娘为什么选择了我哥,也许她或者教会从一开始看中的并不是我哥,而是他们家的两套房子!虽然我哥他没什么钱,可是这两套一百大几十平的房子的价值加起来,两三百万还是有的。从这种动机出发婆罗沙很有可能是带着教会的任务,才和我哥在一起的。好在是国家出 台的婚前财产公证起了不少作用,再加上房产是我二姨的房产,并不是属于王志所有。不然的话婆罗沙光是这么一离婚,就可以分走一半的财产。算算看三年挣了至少一百五十万,平均下来每年五十万的工资,那可不是一般人随随便便就能挣到的!
至于婆罗沙为什么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稍稍动动脑子也不难想出答案。如果说我二姨百年之后,房产自然会在我哥的身上。那么如果我哥也不在了,而且他有且只有那么一个儿子,那么房产的继承人自然就是王源了!而王源是教会养大的,他的母亲婆罗沙都可以为教会献上她的一切。那么想让王源把财产捐献给教会,对教会来说想必也不算是什么难事吧?
所以说我哥一说到他之前去教会看过儿子,我顿时就想起了这些事情。王志中孽的事情,很可能就和教会有关!我把我的想法给大家说了一遍,这时候也顾不上我哥和二姨难不难过了,先得保住他们的人身安全要紧!
众人听后都觉得我猜想的很有道理。
于是萧如尘问王志:“你儿子所在的那个教会在哪?他们是哪个教派的?”
王志有些困惑的说道:“他们是基督教的教会。不过我觉得应该不会向孙宇猜想的那样吧,毕竟我跟婆罗沙也相处了三年,她不像是会邪法的人!他们教会里的人我也都认识,和一般的教会没什么区别!”
十三娘冷笑道:“我们又没说给你下孽的人就是你的前妻,她只不过是一个棋子罢了。真正懂邪法的人,又怎能让你们这些门外汉一眼看出。依我看下孽的人,九成九就是教会的人所为!”
萧如尘又补充道:“而且各种教派老头子我都算是了解过一些的,真正的基督教只是收纳信徒,给人解惑让人们有所信仰和希望。跟佛教、道教等其他教派本身的宗旨,并没有什么差异。只不过是信奉的神灵不同而已!小孙刚才说的,已经算是只有邪教的人才会做的事情了!”
贾志宇也终于说出了本章以来唯一的一句话:“有道理呀!”
但是王志还是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反驳道:“就算是他们是邪教,那为什么给我下这么邪门的东西呢?一时半会儿又死不了,再说了就算是我死了,房产也在我妈的手里他们也拿不到。”
我有些不忍心的解释道:“如果说你一出教会的门就死了,就算是警察查不出和教会有关的证据。估计别人也难免不往教会的身上去想,不是么?再说了我刚才不是说了么,如果你和二姨都不在了,那么房产理所应当的不就是你儿子的了么?如果换做是我的话,我也会想办法让你们慢慢的像是自然死亡的那样死去,最好跟教会没有任何的联系才好!”
十三娘:“说这么多也没有用,去教会看看不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