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零六章 咒骂(1 / 2)
第一千四百零六章 咒骂
回程改道,走水路的时长比来时要短,可最快也要在船上呆小半个月。
烟波浩渺,碧水如沸,奔流不息,曲曲折折地穿过高山,越过平原,途经千里,无数礁石森然林立,每当波涛汹涌而去,便如万马奔腾,带起阵阵凉风。
阳光和煦的日子,两岸风景如画,绮丽动人。
这样的天气最适合坐在船舱外看风景,每当这个时候沈润就会让人在甲板上支一张遮阳棚,和晨光坐在遮阳棚下喝着茶偷闲。
乘船航行的日子没有太多玩乐,晨光带上船的闲书很快就看完了,连不爱看这些杂书的沈润也因为太闲全都看了,看过之后还很不满,连着在晨光的耳朵边批评了三天,说这些杂书宣扬玩物丧志,伤风败俗,误人子弟。晨光听久了,总觉得他是在不爽书里的人太腻歪,就差骂纸中人不要脸了。
沈润因为才子佳人的戏码看太多,心里不痛快,决定用练字来陶冶一下情操,修身养性。
晨光坐在遮阳棚下吃玫瑰酥,看着他兴致勃勃地在桌上铺了纸,支了一排的墨笔,还特地挑选了一块很符合周围美景的镇纸。他仪式感十足地净了手,因为她讨厌人为的香气,倒没摆香炉焚香。他站在桌前,神情严肃,一双好看的眉因为专注微微蹙起,墨笔在陈铺的细纸上滑动,一勾一勒,干净利落,执笔的手修长如玉,骨节分明。
甲板上安静,唯有细细的风声,和晨光吃玫瑰酥的声音。
平心而论,沈润的字写得很好,可以称得上“颜筋柳骨,铁画银钩”,曾被许多名家夸赞过,可惜晨光对书法不感兴趣,反而惊讶他只是写字竟能写上一天不会厌烦。
她吃着玫瑰酥,才旁观了一会儿就失了兴趣,转头望向远处的青山。
墨色的笔尖微顿,沈润抬眸,轻瞥了她一眼,忽然说:
“你替我研墨吧?”
“嗯?”晨光愣了一下,目露疑惑。
沈润放下笔,拿起墨锭,含着笑递向她。
他的要求有些突兀,晨光满腹狐疑,但他都递过来了,玫瑰酥吃腻了,她闲着也是闲着,便拍了拍手,站起来,接过墨锭,走到他身边。砚台半干,她滴了几滴清水入砚,垂眸揽袖,匀力慢研,再将研好的墨推入砚池。磨着磨着,她忽然觉得这样的画面有点熟悉,仔细回想,蓦然想起,这不就是前几日看的那个本子上的内容么,素手研墨,红袖添香。她看了沈润一眼,正好捕捉到他尚未来得及收回的窃笑。
不是玩物丧志么?
伤风败俗得这么高兴……
误人子弟?
呵!
就在这时,平静的水面突然掀起大浪,风向逆转,变得劲烈,一艘大船破水而来,与晨光的船并排前行,很快,从那艘船上随着风飘过来一股臭味,馊臭熏天,令人作呕。
如画的景色一下子被破坏了,晨光蹙眉,放下墨锭,向大船望去。船是渔民用的那种较大的渔船,泛着一股腐烂的鱼腥味,却并不是拿来打渔的,破旧的渔船上挤满了衣衫褴褛的人,男女老少全有,或坐或站,将船板挤得满满当当。船上的人皆枯瘦憔悴,面如死灰,有那么一瞬,晨光差点以为这艘船在贩卖人口。正在这时,船上突然发生骚动,一个嘹亮的少年音惊慌失措地大叫起来:
“娘!娘!”
两艘船并排航行,却距离很远,晨光从声音判断那个孩子现在十分恐慌,她远望着,勉强能看到人聚得最多的地方,一个小小的少年抱着一个褴褛的妇人,正在大哭。不久,管事模样的汉子驱散了聚集的人群,走到倒下的妇人前,似在查看。过了一会儿,晨光听到那人冷漠地说了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