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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护航舰队(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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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同宋制,世祖时,于广东置市舶提举司,武宗至大时(公元130钱,要是有这样的情况,大家可以向本官反应,本官定然严惩不贷。同样的,若是有哪位商人违反了协议,采用任何方式避税,本官也是会严惩不贷,不知道这样的对等要求,诸位会不会接受?”

庄秋雨笑道:“我庄秋雨能有今天,都是托爵爷的庇荫,爵爷说话办事,向来说一不二,我古某人没有异议,相信其他几位掌柜也一样。”

“嗯~我等也没有异议~”其他几个掌柜交换了一下眼神之后也点了点头。

“那好,那么我们就各自筹备。”

崇祯十五年三月初八,一家专门做钱银汇兑、借贷等生意的专门钱庄——兴业钱庄在北京、扬州、南京、杭州、温州、泉州、西安、以及大连蓬莱同时开张。与此同时,一种新式银币也在这些钱庄内开始流通起来。

这种银币民间称之为蓬莱银钱,面额有壹分、贰分、伍分;壹钱、贰钱、伍钱;壹两、贰两、伍两九种面额。

这种银币开始主要用来给蓬莱军的士兵发饷银,以及用作和蓬莱镇有商业往来的商人用作结算。银元与银锭相比,有固定地面值,使用起来更加方便;而且蓬莱镇的冲压铸币机技术领先,冲压出来地银元外形很漂亮,也不容易造假。再有蓬莱镇官署担保,信用也有保证。

拿着这种银元,你可以在蓬莱镇管辖的范围内购买你需要的任何东西。所以这种银元先期只是发行了十万两的面额,不过虽然发行量小,并且声明是内部流通使用,银元的优点还是被一些善于经营的商人发现,他们也愿意在交易中接收这些银元,然后再用这些银元,然后从蓬莱镇下辖的各种工场里购买自己需要的货物。

这样的交易,看上去还是让银元在内部流通,不过随着交易地频繁,有一些银币终究是流了出去,在山东、河北、天津都出现了一些这样的银元。随后,只要是有兴业钱庄的地方,这种银元就会如涟漪般从那里扩散出去。

大明崇祯十五年四月,已经停止了五年的朝鲜朝贡使团再次从汉城出发,由水路去往明朝,向明朝皇帝行藩臣之礼。随行的还有朝鲜的几大商团。与原本直接去往天津,然后再走陆路到达北京不同,这次,朝鲜朝贡使团却中途折往蓬莱,用人参、烟草、皮革、纸张、布匹、海产品、药材、手工艺品换得大量蓬莱银元之后,才扬帆北上。

原来,蓬莱银元扩散的速度很快就超过了夏远的预期,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这种银元甚至流通到了临近的朝鲜。朝鲜江商行首金刘明、松商行首全有亮、京商行首石群生来大明行商时,携带的钱币都是这种蓬莱银元。

由于朝鲜本国缺乏白银,朝鲜本国内部向不使用白银,白银只用于对外贸易。在对外贸易活跃时,朝鲜白银经常捉襟见肘,所以朝鲜国王严禁朝贡使团私自携带银两,于是便实施“搜银之法”。一方面朝鲜本地白银产量很小,白银过渡流出会造成国内用银匮乏,另一方面害怕宗主国皇帝和官员因此而产生“朝鲜银两充裕、国力富庶”的口实,从而加大对朝鲜的掠夺和勒索。当明末之时,朝鲜使团渡海入京朝贡,仍有“搜银”之规,后渐废弛:“近来赴京之行,公私银货,行用已久,搜银事目,实为虚套。

1607年时宗氏为德川将军重建与朝鲜的国交,而后又于1609年自行与朝鲜交换了外交文书(已酉条约或称庆长条约)。因此,德川幕府与朝鲜李朝均视对马宗氏为双方之仲介。朝鲜从日本用人参换贸白银,日本人是朝鲜人参的主要消费者。

朝鲜称日本白银为“莱银”,成色在八成以上。此外朝鲜流通的白银还有成色在九成以上的明朝“天银”、成色在七至八成的“丁银”,以及成色只有六成的本地产“元银”或“矿银”。

朝鲜使团一般使用“天银”与“莱银”,不足充用时以“丁银”代用。“元银”一度禁用,后不得已也用其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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