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各有所(2 / 2)
这么多年浪迹天涯隐居大漠,用一条条人命一滴滴鲜血渐渐恢复起来的自信,可不只是为了苟延残喘余生的!
毕竟,当年让教廷都谈之变色的血族,可真没几个了,而他赫尔,怎么着也能算一个了吧!
以一张能够在任何银行随时兑换一百万的支票都没能换来赫尔半点好脸色的阿姆·林格,此刻再也拉风不起来了,这次带了这么多人来这里,甚至从哥哥卡斯林格那里借来一个据说修炼出了精神力的神枪手,可不仅仅是为了带走那个傻小子的脑袋的,真正的目的,还是希望能够说服眼前这个家伙为林格家效力啊!
看到赫尔拿了支票转身要返回旅店,阿姆·林格的脸色越发有些难看起来,在心权衡是不是拿出来的诚意还不够,还得拿出多少才能填饱这个残废家伙的胃口。
不过,要真是说服不了这个残废,那其实也没什么,毕竟连哥哥卡斯林格都请不动,自己被拒绝了也不算是丢人,倒是那楼的傻小子,今天必须要带走。
否则,如此兴师动众,到头来什么都捞不着,回去之后不被赶出家门才怪!
毕竟,那个非洲部落酋长大儿子拿出来的那几块宝石虽然稀罕,但还真不值得林格家冒这么大的风险,几十个土著加十几个雇佣兵,要是一个疏忽被人拿住了把柄,算能够动用所有关系压下来,估计也要让林格家伤筋动骨。
真正让林格家心动的,还是“噬”那个杀手组织的允诺,那可是全世界最为神秘的几个杀手组织,传闻这些年与风头日盛的教廷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虽然不知道对方为什么如此急迫地想要那傻小子死,而且跟这种杀手组织打交道无异于与虎谋皮,但在卡斯林格的坚持下,林格家最终还是接下了这单买卖。
而卡斯林格的坚持,只是因为教廷的人找到了他,允诺以傻小子一条命,换他一个尼斯城红衣主教的身份。
芸芸众生,杀人放火也好,沽名钓誉也罢,无非都是为了名利二字。
林格家要名,所以卡斯林格宁愿与最神秘的杀手组织打交道,也要不惜一切披那件象征着权利和名望的血红长袍。
赫尔曾经要名,所以他才会一路朝着枪榜的位置杀去,现在他依然要名,所不同的是,在要名之前,他还要吸干旅店里那个来自东方的黄皮小子的精血。
那小子要是识趣自己带着傻小子走出旅店那是最好,也省的自己动手,要是死活赖在楼,相信自己的婆娘估计现在已经在给他放血了。
想到那一身旺盛无的精血,快要走进旅店的赫尔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了舔有些干枯的嘴唇。
但在这时,一道黑影突然从楼飞落,重重地砸在了赫尔的面前。
一瞬间,赫尔的头猛地抬起头,浑身爆发出狂猛的杀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