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文科生懂个鸡儿(2 / 2)
如是好多回,直到最后不给修改机会,出“驳回申请”的裁定——然后如果当事人再不服,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新旧解释有分歧的‘二审’程序了。”
“这些常识我都知道,然后呢?”刘教授虽然还是听得很认真,但并没有发现干货,也就只能是耐着性子,唯恐漏掉了点儿什么。
冯见雄伸出两根手指头,比划着说,语气也凝重了些:“这里面,你没发现就有问题了吗?一审的审查员,是有‘全面、充分检索’现有技术的法律义务的。
也就是说,他用1、2、3驳回申请后,哪怕当事人改了,符合了1、2、3;但审查员还能继续拿4、5、6去驳倒、再改再符合还能拿7、8、9……只要当事人改一次,审查员就有义务再找找可不可能根据修改后、又有别的最接近现有技术,来否掉这项申请。
而二审的审查员,事实上是没有‘全面、充分检索’现有技术的义务的,或者说,法律上比较模棱两可、事实上、客观技术上也不可能做到。
因此,假设今天这个申请a,是被一审审查员最后用7、8、9现有技术的组合给否了,然后当事人不服、然后找复审委二审复议、复审委让他改、他也确实把文件改得符合了对7、8、9有新创性——这时候,会发生什么情况?那就是按照新的解释,复审委发现该申请符合对7、8、9有新创性,就能直接改判授予专利权了!
而旧的解释呢?旧的是不能直接授予专利权的,只能‘发回重审’。而一旦发回重审,一审审查员发现申请人把文件改得符合7、8、9了,那是可以继续再拿10、11、12跟你死磕到底、子子孙孙无穷匮也的——这时候,你还觉得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通过一项发明的难度是一样的么?”
“嘶——没想到竟然真的可以这样!”刘渊明倒抽了一口凉气。
冯见雄把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刘渊明心络相关的技术问题’,是一个原因。
可是事实的真相呢?说句话糙理不糙的:现代科技分得多细、找到最前沿技术有多难,纯文科生懂个鸡儿?
所以,最高院这次想利用解释法条的机会,越界多捞一些权限,失败是注定的——最高院都是纯学法的文科博士出身专家,国知局都是理科生出身、兼通法律的专家。
纯文科专家,想去一个‘评判技术创新性’的领域,对理科生专家们的具体做事方法指手画脚、还觉得这种指手画脚‘可以帮你们节约资源、提高你们的工作效率’,这不是太想当然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