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让人无语的报道(2 / 2)
那么有钱有势的富二代居然没有杀的了一个小警察!这哪是电影?简直是童话,正义战胜邪恶,这种老套的儒家思想是只有内地那些受到独裁教育的人才会喜欢。”
“真没想到广大台弯同胞居然也喜欢看这样的电影!我对台弯的下一代由衷感到担心!”
“必须要限制大陆电影在台弯上映!”
老实说,朱延平这篇文章如果把后面的批评部分拿走,写得还算不错。
《老手》从本质上来说,是部童话,逻辑不够严谨!
对于如何结合现实进行改编,沈临压根没考虑过,商业片,还特么考虑现实意义,那还有人看吗?
可惜,朱延平早不是最当年,名声下跌的厉害。
对于大众媒体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电影以外的事情!
比如酒会上发生的事情!
有记者在沈临的酒会上拍了一张照片,照片里,沈临端着酒杯与林芝玲这位台湾名媛谈笑风生,让人们浮想联翩。
台湾《壹周刊》拿着这张照片立下来一个赫然听闻的标题“沈临导演获名媛青睐,两人晚宴后神秘失踪小时。”
然后还配合上了一张模糊的照片,沈临正在酒店柜台开房间,旁边还站着一位身材高挑的美女,只能看见模糊的背影。
照片极为模糊,根本没有知道这张照片的出处,读者们很容易把前后故事连接起来。
尼玛,这不是沈临在酒店登记时候的照片嘛,旁边站着的自然是陈杨!
报道里甚至称:“酒店员工宣称,当晚这位神秘男人与这名女士从房间走出后,房间里一片狼藉,地面上还残留着一些白色的粉末…”
摆明了在暗示毒品!
文章最后写道:“这难道是沈临为了庆祝自己电影票房破纪录之后的庆祝方式吗?”
台弯的很多男性因为这则报道,很快把这位内地的年轻导演当作公敌了,他竟然侮辱了的“女神”,这让他们集体愤怒,在络上甚至发起了一个“内地导演去死去死团。”的组织,宣称要集体抵制沈临的电影在台弯上映,绝对不买他一张电影票。
这件娱乐八卦的效果,似乎远远超出了包括当初放消息在内的所有人的预期。
居然堂而皇之上了电视!
卧槽!有没有搞错!
这是沈临在电视上看到有关这篇新闻的时候的内心的呐喊!
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连大陆百姓吃不起茶叶蛋’这样的荒谬言论都能出现在电视上,沈临嗑粉、玩妹子这种新闻看起来比较符合事实了!
陈扬直接一纸诉状告到了台弯法院起诉,然后林志玲的经纪公司也同时出面正式起诉《壹周刊》。
最终在各方压力下,台湾最嚣张的八卦报纸《壹周刊》被迫在版面上用极小的文字登出了道歉的公告,
“由于本报在7月11日的报导中。提及沈临等人时使用了‘明显不符合事实的报导’,我们意识到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这篇导报中有数张照片并没有得到核实,我们已经在内部进行的内部批评!现作出决定如下。
1、与制作标题有关的雇员已被解雇;
、《壹周刊》娱乐版的主编被停职30天;
我们再次做出道歉,尤其是对沈临导演,他所取得的成,是华人电影人的无比骄傲,未来,我们将进行自我检讨,提高对编辑的培训和掌控,并对所有富有建设性的批评意见做出回应,我们会做到更好。”
表面上是道歉,只要是有智商的知道其中毫无诚意!
居然在不符合事实上面加了引号!
什么意思?
不说沈临,是陈扬也气得肺都要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