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章 冠名权与官方合作伙伴的诞生(2)(1 / 2)
其实对于冠名权和官方合作伙伴这两种对于现在的香江来说还是很新颖的模式张俊义早在收购丽的电视台的时候就想把它们推广出来了。
毕竟这两个在张俊义前世1996年才推出的新颖的合作模式的利润还是相当可观的,张俊义保守估计这两种新颖的广告模式放在自己的综艺节目上,如果自己旗下的综艺节目能够保证一个稳定的收视率,每年可以为他至少能带来连个多亿港币的收益。
这可是每年两个多亿港币的真金白银啊,可想而知张俊义这一年来忍的多么的辛苦了。
张俊义一直没有推广这两种新颖的广告模式也是有原因的,首先就是刚刚接手丽的电视台的时候,电视台的收视率还相当的不稳定,一直被无线的同档时间段的节目所打压,当时张俊义首先面对的就是提高自己电视台的收视率,过早的推出冠名前和官方合作伙伴这两中广告模式肯定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如果被无线拷贝过去了,等于为正经对手做嫁衣了。
而且在香江,大家对于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并不是很强,相比于西方国家,香江太过于保守了。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在西方如果一笔能够获得几倍利润的生意能够有百分之五十的成功率,他们肯定会堵上自己的全部资产,在香江同样的一笔生意能够获得几倍的利润,有百分之八十的机会会成功百分之二十的概率会失败,估计大部分人会保守的放弃。这就是不同的国家所造成的价值观的不同。
所以张俊义一直把冠名权和官方合作伙伴的想法一直放在心中隐忍不发,就是在找一个最合适的时机再把他们推广出来,张俊义可不想推出来的第一年草草了事的就卖出去。
对于自己剽窃出来的前世成果,张俊义是绝对不可能贱卖出去的,哪怕自己把它们压箱底也不会贱卖。
直到今天面对潘迪笙的的’求救‘,张俊义便立即意识到了,这绝对是将冠名权和官方合作伙伴推广出去最佳的时机,张俊义之所以一开始没提这种解决办法就是不想潘迪笙得到的太过于容易,太过于得到的东西往往会不值钱。
即使张俊义和潘迪笙两人之间的关系不错,张俊义也不会让自己推出的模式贱卖给潘迪笙的,这就是做生意,张俊义首先是一名商人,朋友归朋友,生意归生意,两者不能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