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五四章 酒醉(一更 求月票)(1 / 2)
沈蓉住院的第三天,丁月宜换下病号服,将李志勇请到高干病房的会客室,单独跟他谈了很久。
“小李,你不要跟小蓉一般见识,她是个小姑娘家,被我们惯坏了,忽然遇着事儿就知道哭闹,要是有伤着你的地方,你要多多包涵。”
既然沈蓉已经决定不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那就只能好好跟李志勇过日子了。
以前那些伤感情的话说了就不能当没说,必须得让李志勇心里舒坦了才行。
丁月宜自己几乎没有过过正常的夫妻生活,可是她却比任何人都知道,两个人过日子,只有对方心里舒坦了,才能把日子好好过下去,否则,任沈家权势再大,沈蓉也不可能幸福。
为了女儿的幸福,她必须出面将关系缓和下来。
李志勇即使知道这是沈家已经答应了婚事的意思,但还是表现得诚惶诚恐。
“丁阿姨,您不要这么说。是我对不起小蓉,她打我骂我都是我该受的,只要她能消消气,我怎么样都行!您帮我跟她说,她要是心里不舒服,我就去让她接着打!”
两个人都是演戏高手,都抱着要好好相处的目的,气氛一直非常和谐,最后丁月宜对李志勇的称呼已经从“小李”变成了“志勇”,“丁阿姨”也变成了“阿姨”,俨然一家人的姿态了。
丁月宜请李志勇来当然不是说废话的,她是要给沈蓉婚后生活创造有利条件的!
首先就是李志勇的前途问题,他是怎么打算的?以后是希望一直留在沛州发展,还是有意去作战部队?有没有退伍的打算?退伍是想留在沛州还是想回家乡?
丁月宜很委婉地询问,像一个关心小辈的慈爱长辈,一点没有横加干涉的意思,却在言语里不断透露出她跟沈市长在军队还是有一些老底子的,他们愿意将李志勇“当自己家孩子一样好好培养”。
当然,这也是要有前提的,不用丁月宜说,李志勇就赶紧表态,“阿姨,我和小蓉结婚以后,我会好好爱护她,她从小在您和叔叔的手心里捧大,我怎么忍心让她因为我的原因离开你们?”
有了这个大前提其他的就好说了。
丁月宜这才开始问起李志勇的家庭情况。
李志勇毫不隐瞒,将自己家里是农村贫困县,寡母艰难地带大他们兄弟姐妹几个的情况都说了出来。
丁月宜努力忍住不皱眉头,事已至此,她除了尽量为沈蓉争取,别的无意义的指责都毫无用处。
“志勇,我们家孩子少,沈峰又在省城上学,我和你沈叔叔的意思是你和小蓉结婚以后跟我们一起住。”
这当然只是权宜之计,只要李志勇答应了,以后就不可能把母亲接来跟他们常住了。
“当然,你母亲的生活你也要照顾好,每个月都要定时给她寄钱,这个我和你沈叔叔可是要监督你的!”
丁月宜如果使出真本事笼络人,还真的是非常有一套。
谈笑风生中,很多事都定了下来。
李志勇以后会一直留在沛州不会回老家;
李志勇结婚以后不会把母亲接过来常住;
两个人的工资都交给沈蓉保管;
举行一场隆重的婚礼;
生了小孩以后留在沛州,不会送回老家;
家里的大事最终决定权在沈蓉手上;
等等,等等!
几乎丁月宜提出的所有要求李志勇都答应了下来,有一些她留了余地让他讨价还价的,他也没有任何犹豫地点头答应了。
这就是找一个无根无基的农村女婿的好处!必须依靠岳家,在家里就没有了底气!
丁月宜心满意足。
李志勇最后只提出了两个条件,第一个是先订婚,定完婚再商量其他细节,“我和小蓉的事闹得这么大,得先给大家一个交代,我怕小蓉会因为这个受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