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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明末三大奇案之红丸案(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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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他继承皇位整一个月。因"红丸"引的宫廷案件,史称"红丸案"。

泰昌帝是八月初一继位,九月初一就驾崩了,这当然是大事情,朝野上下议论纷纷。有人说是服红丸而死,也有人说与红丸无关;有人说旧病未愈,有人说是劳累所致;有人说是惑于女宠,是郑贵妃有意加害;有人说是用药差误。有的大臣因李可灼进红丸功,议"赏钱";有的大臣以"李可灼罪不容诛",议"罚俸一年";有的大臣以"可灼非医官,且非知药知脉者"议上,将其遣戍;直到天启五年(1625年),魏忠贤上《三朝要典》,遂免可灼遣戍。

李可灼这个案子,一直争吵了八年,成为天启朝党争的题目之一。

泰昌帝死后,天启帝继位。天启帝即位后面临的一个难题,就是年号问题。万历去世,泰昌即位,改明年为泰昌元年。泰昌去世,天启即位,又改明年为天启元年。这样,泰昌和天启两个年号就重叠了。

后来想出一个办法,万历四十八年七月以前为万历四十八年,八月到十二月为泰昌元年,第二年为天启元年。泰昌帝死后,尸骨未寒,又生"移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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