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拖得长 过元宵(2 / 2)
这里面据说还有一则故事,说是袁世凯当政时期,有次元宵节上街闲逛。见街上有不少商贩叫卖元宵,元宵与袁消二字谐音,他自己姓袁,便比较敏感,听来听去,总听成袁消,好像自己要被消灭。就觉着这称呼不好,后来问过人,知道元宵在南方叫汤圆,便下令,以后北方也一律统称汤圆,不许叫元宵。听到有人明叫的,便一律拉去枪毙,连元宵节,也改成了古称上元节。
此事也不知是真是假,但他们这边确实是汤圆与元宵的叫法都有。不过这其中,也有说是因做法不同,而形成的叫法有别。
南方叫汤圆,做法是先把糯米粉和成面团,像包饺子一般包裹馅料再搓圆。而他们北方传统的制作方法,则是把馅料放到一种盛有糯米粉的大簸萝中,然后不住滚动,让馅料在滚动的过挰中沾裹住糯米粉而成。中间粘性不够的话,需要洒些水。反正是不和面,直接用糯米粉做成。因这种做法有别,所以称呼才有区别。南方那种做法叫汤圆,他们北方这种便叫元宵。
相比起来,这个说法倒更靠谱点。不过具体原因是什么,林旭也没去细究过,这也无关紧要。相对来说,他还是更喜欢吃汤圆,元宵因为是直接用糯米粉裹成,在口感上要差一些,不如糯米和面包成的更有韧性与嚼头。但他们这边也不时兴在家里做这个,不像南方,包汤圆是跟包饺子一样重要。据说南方春节那天,都是吃汤圆,而不吃饺子。他们北方,则是元宵节吃一顿便罢,平常很少吃。
因为不太流行吃这个,家庭制作也就少。反正林旭他们家是不自己做的,元宵节这天,也就是到外面买点儿,一般都是到商店买包那种速冻的。反正买回来也就是一人尝一个,凑个过节的兴,其实都并不太喜欢吃这东西。可能地域不同,口感差异,反正北方很少人爱吃汤圆的。而且糯米吃多了,也不易消化。林旭所谓的喜欢,也只是相对元宵来说,跟其他食物比就要落选了。另外总体而言,他也不太喜欢甜食。
林旭本身好静,不喜热闹,元宵节这天便也没到庙里去看村民们闹元宵。家里其他人,则都跟着一起去看了看热闹,连李飞燕也凑兴跟着一块儿去了。
他们家过元宵节,也没什么特别节目,就是中午全家聚一起吃顿好的,跟春节那天差不多。所不同的是,元宵这天,中午的饭桌上多了一碗汤圆。
林旭和林彤,因为明天都要开学,一个住校,一个则要首次离家到外地去上学,自然都不能待到晚上,下午就得动身。晚上的合家赏月,自然也是免了。
林旭和林彤都大了,开学也不需要父母再多操心。而这回林旭初次去外地上学,因为李飞燕有车,也是不需要父母劳碌陪同,直接让李飞燕跟着就行。
吃过午饭,全家一起看了会儿电视。到下午三点多,林旭便跟父母告别准备动身。他东西都在学校宿舍里,家里也不需收拾什么,父母也只是给他把钱拿够便是。
九年义务教育,只是到初中阶段,高中就得教学费了,支出又多了一笔。再加上又到外地上学,还要租房子,支出更多。林旭这趟出门,父母着实给他拿了不少。尽管他本身已经很有钱,好几百万的身家,但因为这些钱见不得光,不能跟父母明拿出来,也只能是不得已地收下父母的钱。
看来找个正常的说得过去的来钱途径,是必须尽快提上日程了。不然总是父母提供,家里压力也大。毕竟今年还要开建新房,这也是很大的一部分支出,再加上供他上学,怕是有些困难。
林旭在家里不需收拾什么,主要是给妹妹带够几天的饭菜等物。收拾好后,父母与爷爷奶奶一起送了林旭、林彤和李飞燕出门。
三人自是先到武乡中学,到了后,林旭先帮妹妹到她原宿舍里把铺盖被褥等物搬到自己的单人宿舍里。从现在起,他这间单人宿舍便是属于他妹妹的了。
而宿舍里他原本的东西,基本都已收拾妥当。其实也没什么太多收拾的,岳纤云那边一切都已给他备妥,连被褥等床上用品都是齐备新买的,他只需要带上自己需要替换的衣服就行,真正的拎包入住。
房子这大头都收了,剩下这些小件林旭便也懒得多去计较。所以他这次过去,也确实只需要带上自己的衣服,装个旅行包就行。原本宿舍里的东西,他自然都是留给妹妹用。被褥也是一样,连着妹妹原本的,多加一层褥子,床铺厚点,也更舒服。
对于“已经租下房子”的事,林旭和李飞燕自然也早跟家里提过。李飞燕主动向林旭父母“承认”是她非要给林旭租间大房子,好住的舒适,林旭父母除了又怨李飞燕给林旭多花钱,心中过意不去外,也不好多责备什么,只能顺他们了。
林旭帮妹妹把东西收拾好后,把这间单人宿舍的钥匙交给她,便也没有再多留,又跟着李飞燕一起出门,开车前往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