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回家(2 / 2)
内普遍看好的杂志的创刊号,无论是被粉还是被黑,至少,他的名气是有了。
名气对现在的林舒来说,才是最重要的,只有足够的名气,后面的计划才能更容易完成,只要结果是对的,过程并不重要,更何况他有着迷之自信,哪怕被黑的在厉害,他总能洗白的。
最重要的是,只要能够让小萝莉出道之时,被更多的人所发觉,也就足够了,他自己,无所谓了。
大方向达成了共识,剩下就是谈条件了。
最终,经过三个人来回交流,最终算是正式签订了合同。
1.青春杂志首期创刊号文章,均由林舒提供,保证质量不低于前期拿出作品平均水准。
2.青春杂志社支付象征性稿费1元,出版权授予杂志社1年时间。
3.青春杂志创刊号,封三页,也就是封底的背面为林舒做一次全面的简介。
主要也就是这么三条,剩下都是一些细节,也就没什么在意的了,合同很快也就签了下来。
至于稿费问题,原本按照闵凯乐总编意思,是按照业界中等偏上的稿费和林舒计算,但是林舒并不想就这样把版权给杂志社,万一日后和出版社有了矛盾,会麻烦很多,于是也就这样谈了下来。
合同签订,剩下林舒要做的就是,在8月1号之前,提供出足够的合格稿件,否则一切都还是空谈。
想至此处,林舒突然发现,他最近人是越来越忙,但日子却一点都没什么改善。
掐指一算,斗破苍穹的存稿也差不多了,需要重新码字补充,否则很快就要面临断更问题了。
青春杂志这边,林舒还要准备一堆稿件,具体的都还没想好,最重要的也就只剩十天了。
侠客论坛那边账号都还没开始注册,无论是为了更多的拉拢人气,还是为了减少码字压力,多情剑客无情剑都只能选择连载更新,也要找时间去慢慢处理。
等到家,找父母要钱啃老,肯定还要被教育一顿。
然后打包整理东西,这些麻烦事情。
时间啊,对现在林舒来说,真是越想越缺啊。
话说回来,也不知道现在斗破苍穹情况怎么样了,想着当时从家出发之时,整本书点击不过10,简直不忍心。
万一这本书在这里扑了,林舒恐怕会再也没心情继续写网文了吧,这里人阅读水平太诡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