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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时代的罪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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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包黑子是历史上少见的清正名臣了,怒杀从救灾粮弄好处的侄子,这事其实侧面反应了古代社会的黑暗可怕。

与此同时,那些有粮的大户,比如粮商,比如地主富绅,都会趁机屯积居奇,一边搜刮尽民间粮食,一边却是限量销售甚至不售,进一步制造恐慌,让饥饿更严重,粮价飞升,银子就翻几十几百倍地赚到了,和官府心照不宣共同获利......

地主呢还另有目标——土地。

灾年正是趁机吞并土地的最佳良机。

平常没天灾,百姓不缺吃的,手中拥有的土地怎么肯出手卖掉。

地可是百姓的命根子。卖老婆孩子也不会卖地。

灾荒中,地主先和官府、粮商心照不宣,一个尽量晚发粮救济,一个限制售粮,地主则哭穷,地主家也没余粮啊,也是粮食绝产的受灾区人家不是?

饿死,尽可能多饿死人,当然目标包括有地却没粮吃了的人家。

等拖得百姓饿急眼了不惜铤而走险要聚众抢劫甚至揭竿造反,杀头也要吃口饱饭的时候了,这就不能再冷眼旁观了,于是,灾荒中,所谓的各种仁善大户就出现了,流着锷鱼泪仁慈地把自己家”口中节省下来“的粮食周济给百姓,当然是一点点,就是吊着命,让急眼的百姓又看到点希望,瓦解掉抢劫造反要命的凶险,并趁机把必然主动送上门换粮食的土地以最微小的代价吞并了,还赢得了感恩,获得了仁善大户的美名,传扬开来变得更德高望众,形象也更美好而有号召力。

象是差点儿弄死宋江的那位江州黄文炳,他的大地主大善人哥哥黄大善人一类的就是如此发达起来的,就是如此得了大善人之称的。

有句名言:杀不得穷人就做不得财主。

这是地主普遍心知肚明而代代信守的发家秘诀与信念教条。

资本家就更如此了,各种血汗工厂,非法童工劳工.......所以才有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最起码的约束。

所以,移民狂潮中,黄大善人家也一样被抢个净光......

要说的是,无论是异族蛮子,还是本分温顺文明程度高的汉人,在灾荒中,杀父屠母吃掉,烹妻而食,易子而食.......是必然发生的事,最近的历史上也屡见不鲜,再寻常不过了。

这残忍不残忍?

是不是没人性?

可你能理直气壮地谴责他们吗?

赵岳在这个北宋世界活了近二十年,亲眼见到太多不忍言惨事,最直观深刻地领悟了那句评价:历史本质就赤裸裸两个大字“吃人”。

统治者站在权力塔上以国家暴力维持秩序为手段体面地对国民“吸血吃人”。

国民饿急眼了无奈只能真吃人为食。

随着北宋统治越来越腐/败混乱,官吏行事越来越没了顾忌,大户们就更放开了手脚......这种惨事越是频繁而残忍。

若不是赵岳家当初庸价甚至义务奉献大力推广种子玉米、地瓜、土豆......各种域外蔬菜瓜果,连同发明的便利高效农业机械以及耕种技术全推广了起来,数倍提高了粮食产量,丰富了可食内容,提高了百姓抵抗天灾的能力,不知多少宋人(包括辽夏高丽人等)会惨死在统治阶层利用天灾心照不宣联手故意加剧的灾难中。吃人又算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

邓云搞人肉包子,他自己和手下都不吃,杀的是判断为为富不仁者,这里面可能有冤死的,但无辜者比例很小,甚至可能真就没有。出门在外没了平常在熟人在家乡......场合需要伪装的顾忌,大老爷们的本性很容易暴露出来......连同随行奴仆各种嚣张凶横刁钻无理.......不把人当人,别说是见惯各种客人极有眼力劲善能识别的开店者,就是随便一个人也并不难判断过客的为人。杀人取肉怎么也是不对的,野兽的行为,但在这个荒唐可怕时代,邓云的行为非骇人听闻不算不可原谅。

三国曹操的军队、方腊起义、李自成起义、民国大饥荒......都吃过人。要谴责吗?

逼得百姓没活路的贪官污吏、巧取豪夺霸占太多社会资源的各种大户不该死?不该被饿急眼的造反者当食物吃掉?

不能用后世发达文明社会的眼光看待这类事。

这也不是单纯的人性问题。

它是社会问题,直关生存。

身陷那个时代,饿急眼了,人和动物一样不得不吃草啃树皮充饥,泥都可以当饭吃以至于活活涨死都顾不得了,有人肉可吃已经很幸运了,那时哪还顾得上人性不人性?哪还有心思考虑别的。吃是本能下的唯一念头,意志崩溃,神志错乱,看什么都象可吃的,都想试试能不能吃.......哪还有心思象正常情况下那样说三道四谴责或顾忌被谴责。

历史上有太多以人为食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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