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红毯(2 / 2)
闻人枫这下也无奈了,“那你就没有最喜欢的吗?”
隽言苦恼地摇摇头,“难怪云哥要让我来决定,肯定是他自己也不知道选哪个好了!真是太过分了!”
“就是,我哥太过分了!”闻人枫也顺着他的话狠狠吐槽了一顿,伸手将他拢在怀里,低头亲了亲他紧蹙的眉心,“别烦了,不然先做点运动……再来想?”说着就把手顺势伸进了隽言的衣服里。
隽言闭着眼睛捉住他的手,从衣服里扔出去,“正烦着呢。“
闻人枫只好跟着他一起冥思苦想,”既然你想挑战自己,那就挑最难演的那部吧!“这应该没问题了吧。
隽言仔细想了想觉得这个思路其实不错,“要说最难的,应该是《十年》了,因为这是部披着科幻外衣的喜剧,不是硬科幻,只能算作软科幻。对人性的反思有很大的戏份,也相当有深度。只是,我真的从来没有演过喜剧……不会演砸了吗?”
这世上有种演员天生不适合演喜剧,还有种演员天生就只适合演喜剧,这跟外貌和性格也有一定程度的关系。如果贸然交错位置,观众都很容易出戏。
闻人枫不敢说“你绝对能演好”这类盲目相信他的话,认真思考了半天才说:“我确实没有在你身上发现幽默细胞,但也不是所有的喜剧演员一开始就都是演喜剧的。我觉得你应该试试!”
隽言沉默地点点头,也不知道是真的决定了,还是仅仅只是赞同了闻人枫的这番话。
临到艾达奖那天走红毯之前,他才终于做出了决定。坐在黑色的宾利内,他扫了一眼窗外流动的人群,轻声道:“我做演员不就是为了体会自己从未有过的人生吗?既然这样,我觉得应该试试。”
闻人枫正在检查自己和他身上的配饰是否固定好了,冷不丁听他说了这么句话,还愣了两秒,才反应过来,随即扬起宠溺的笑:”好啊。《十年》完成一个梦想,很值得。”
他一语双关,也恰好被隽言听出来了。两人的目光瞬时缠绕在一块,缠缠绵绵了好一会儿,才互相扯开。
路云坐在副驾驶,早已经是见怪不怪。车子眼看就要到达红毯的起点,才推了推眼镜,提醒他们:”马上就要下车了,让这群外国人看看……我们华国的演员究竟有多棒。“
隽言和闻人枫不约而同地点头,嘴角扬起了自信的笑。
因为今天天气不错,他们穿上的是第一套礼服,隽言着黑,闻人枫着白。路云在审查过后,给又设计师又提出了一些建议,在衣服上加入了更多的中国风元素,隽言肩上的流苏去掉,增加了一个长度只到后腰的短披风,从宽阔的肩膀延伸至腰部,更加凸显出他的好身材。披肩与肩膀的连接处,使用了传统的盘扣,材料中参杂了金丝,正好和闻人枫白色礼服上的暗纹银丝相呼应。
闻人枫领口的兔毛被削弱掉一部分,缝贴上一块湘绣的云纹图案,刚好让锁骨裸露出来,走动时锁骨在兔毛的掩映下若隐若现,效果不但更加华丽了一个层次,也显得更为性感!
隽言都不敢盯着他看,怕一个不小心就红了脸。
他们走红毯的顺序就排在《神秘国》剧组后面,中间只间隔了一个米国男明星。当闻人枫率先下车时,围观的粉丝还没有反应过来,只觉得眼前豁然一亮,小心脏噗通噗通跳个不停,并且脑袋里有个声音在狂叫:这个男人是谁!美成这样简直不科学!还有他的礼服,简直美腻了,帅毙了!
闻人枫下车后稍微停顿,微微低头,把手伸进车里稍稍用力,便将隽言给拉了出来。隽言看到闪光灯的一刻,便露出一个完美的微笑,和闻人枫肩并肩站在一起,宛若一对从中国画里走出来的翩翩佳公子。
更难得的是,他们都气质卓然,在一堆米国人当中显得极为显眼,让粉丝不注意到都难。
而当她们中的一个认出来他是赤砂,也就有人认出来闻人枫是《末世》的男主角时那一瞬间——红毯两侧都掀起了惊天动地的尖叫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