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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这天下,终究不是妖魔鬼怪的天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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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雷判官却看中了她的美色,说可以答应她的请求,但是,辛九娘也得答应留在他身边做个小妾。

辛九娘不肯,那家伙竟然想用强,好在辛九娘修为也不弱,最终逃了出来。

lt;div css=tadvgt; 听到这里,丁修不由道:“既然你已经逃出来了,为何不逃得远一点?”

丁九娘叹了一声:“毕竟夫妻一场,奴家还是不忍心就此离开。那雷判官恼羞成怒,便抓了亡夫的魂魄要挟奴家……”

听到此话,丁修不由怒道:“简直无法无天,一个小小判官竟如此嚣张。走,带我去会会那雷判官。”

“啊?”辛九娘吃了一惊:“公子,那雷判官……”

丁修摆了摆手:“我知道,不就是黑山老妖养的一条狗么?我不进黑山,那老妖能奈我何?”

“可那老……老妖有不少手下。”

“无妨,这天下,终究还不是妖魔鬼怪的天下。”

不久后,丁修与辛九娘一起来到了位于城西不远的判官庙前。

一到庙前,丁修二话不说,直接动手拆庙。

果然,这记狠招当即惊动了雷判官,怒吼着现出真身出现在庙外:“何人如此大胆敢拆判官庙?”

吼完一看,辛九娘也在。

于是又冷笑了一声:“我道是谁如此大胆,原来是你这个贱人吃里扒外,找来了一个帮手?”

“骂谁呢?”

丁修喝了一声,不等那雷判官回过神来,一道掌影袭来,打得这家伙吐血而飞,重重撞到庙门上,竟将庙门也给撞塌了。

丁修之所以替辛九娘出头,不仅仅是因为相伴数日之情,同时也是在清扫黑山老妖的外围。

打不过那老妖,还打不过老妖养的狗?

如果是堂堂正正的阎罗殿判官,丁修还真不一定打得过,但判官也分品级的,最高级的自然就是阎罗殿的判官。

阳间也有不少判官,大多分布归属各地的城隍管辖,其神像一般位于城隍庙偏殿。

如果说城隍相当于阳间的县令,那么判官便类似于主薄、典史之类的辅官,总之级别不高,比吏好一点。

更不要说这雷判官并非地府派遣的判官,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野判官,怎么可能是丁修的对手?

不等那雷判官爬起身来,丁修身形一晃,又像拎小鸡一般掐着脖子给拎了起来。

这时候,有几个鬼差冲了过来,想来是护主心切,想要趁着丁修腾不出手时一拥而上将之擒下,也好表个功劳。

他们似乎忽略了站在一边的辛九娘。

辛九娘的实力虽然远不及丁修,但真要想对付这个鬼差还是没问题的。

但她并没有动手。

因为她相信她动手也是多余。

果然不出所料,丁修冷冷瞟了那几个鬼差一眼,抬起左手虚空一拍……

“噗!”

一个鬼差避之不及,当场化为一团黑雾消散。

“噗!”

又是一掌,另一个鬼差也凭空消失。

另外三个鬼差终于明白过来,今日遇到煞星了,吓得赶紧掉头开溜。

丁修也懒得与这些小喽啰计较,冲着雷判官喝道:“把张生的魂魄交出来。”

张生,正是辛九娘的亡夫。

雷判官自然不会如此爽快,拼尽全身力气嘶吼了一声:“你好大的胆子,竟敢扰乱阴阳,黑山大王一定会……”

“砰!”

丁修重重将之摔到地上,随之抬手一点,一缕金光直透那雷判官的身体。

这金光看似没什么,但对雷判官来说,却如一道烈焰进入了他的身体,灼烧着他的身体、他的魂魄。

“不交也行,我现在便将你彻底焚化,让你永世不得超生。”

此话一出,雷判官吓到了,赶紧求饶:“放,现在就放!”

自家生命受到威胁,雷判官那是相当配合,不仅乖乖放了张生的魂魄,而且还主动将之送入地府。

当然,这个地府并非黑山老妖占据的地府,而是真正的地府。

聊斋世界的地府虽然很乱,但并不是说地府完全不存在,要不然那么多人怎么入轮回?

只是,很多地方被一些大妖所控,各据地盘,形成了类似于阳间诸候割据的状态。

等到一切都办妥了,雷判官又假惺惺认错,说什么以后一定为民着想,不再随意残害百姓,要秉公办事云云。

可惜,他这些废话怎么可能骗得了丁修?

只怕逃过这一劫之后,回头便会疯狂报复。

所以,丁修笑了笑,然后一巴掌拍下去……

他从一开始就没说过不杀雷判官,只是暂且不杀而已。

丁修既然来到了《倩女幽魂》世界,黑山老妖早晚是要对付的,只是目前还不是时机(主要还是实力不足以对抗),但,先剪除黑山老妖的一些爪牙还是没有问题的。

此事一了,辛九娘总算解开了心结,更是死心塌地跟在丁修身边,时而温柔如水,时而热情似火,时而妖娆、时而含羞、时而高雅、时而魅惑……

总而言之,有她陪在身边,丁修感觉自己的生活每天都充满了赤橙黄绿青兰紫,甭提有多快活。

辛九娘很懂得男人的心思。

或许说,她很懂得丁修的心思,所以时不时利用法术变化一下……比如,变出一双三寸金莲。

很多人认为三寸金莲指的是女人一双玉足。

其实不然。

为什么呢?

这就要从一种传统的陋习说起:缠足。

缠足的由来众说纷纭,大多倾向于自宋朝开始兴起的。

早在汉朝的《孔雀东南飞》诗句中,便有“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之句,赞美女子纤小的足。

后来还有“莲步娉婷”、“一弯软玉凌波小,两瓣红莲落步轻”之类的赞美诗句。

实际上,这都是从女子的体态来赞美的。

脚小了,走起路来自然有些不稳,于是便纤腰细扭,娉娉婷婷,如弱风扶柳,给人以一种我见犹怜之美。

或许,这便是导致女子缠足的诱因。

还有一种流传甚广的说法,说是女子缠足源自于五代十国时期(即唐朝灭亡后,各地诸候纷纷自立的一片混乱时期,直至宋太祖赵匡胤黄袍加身,一统天下,创立了大宋朝,方才终结了这段大分裂时期)。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出了一个著名的帝王:南唐后主李煜,世称“千古词帝”。

李煜不是一个好帝王,但是,从古至今,论才华,也没有一个帝王能与之相提并论。

如果不知道李煜是谁,那也一定读过他的诗词。

比如“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其中一江春水向东流这首最为出名,因为这是李煜的绝命词,人生最后一首诗词。

当时,李煜被软禁在汴京,也就是大宋的京师,如今的开封。

李煜原本是帝王,如今却成了阶下囚,而且还被册封了一个侮辱性的爵位:违命侯。

何为违命?就是违反了大宋皇帝的命令,当初劝你降你不降,现在被打得无还手之力了才不得不降,害我大宋浪费了不少时间。

故而,册封违命侯羞辱你一下。

更重要的是,他自己受到羞辱也就罢了,连他身边的美人儿也未能幸免,那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小周后。

据野史载:李国主小周后随后主归朝,封郑国夫人,例随命妇入宫。每一入辄数日而出,必大泣骂后主,声闻于外,多宛转避之。

大家想想,与一众命妇进入后宫,数日后方才归来,而且是哭着回来的,且大骂李煜,发生了什么还用猜么?

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李煜心中的悲愤与无助是可想而知的,故而写下了那首千古绝唱: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

结果,这首词给他带来了杀身之祸。

当时的皇帝已经不是宋太祖,而是他弟弟赵光义,即宋太宗。

这首《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流传出去后,一时间引起了轰动,用现在的话来说,一夜之间成为流行金曲,街头巷尾都有人传唱。

同时,也让不少人同情李煜的遭遇。

可如此一来,就惹得赵光义不高兴了。

你李煜都亡国了,还在想什么呢?什么“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什么“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这是想复国的意思么?

一怒之下,便赐下了一种极恶毒的毒酒:牵机毒。

之所以说此毒恶毒,是因为中毒之人极其痛苦,全身抽搐,最终头部与足部相接而死,状似牵机。

一代词帝,就此陨落。

李煜一死,小周后在人世间再无牵挂,以前强忍羞辱,是因为她终究还是爱着李煜,她若反抗,李煜必死。

如今李煜死了,她还要忍受羞辱么?故而不吃不喝,绝食而死。

关于李煜和小周后的事,还有一首李煜作的词为证。

当时,大周后病重,小周后入宫探望,结果与李煜看对了眼,之后不免发生了一些事。

李煜写了一首词:“花明月暗笼轻雾,今宵好向郎边去。刬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

画堂南畔见,一向偎人颤。奴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

这首词,正是他与小周后幽会的写照。

再说回缠足一事。

李煜的后宫中有一个宫娥,此女乃是西域与中原的混血,有着明显的西域特征,最明显的就是眼窝深陷。

因其貌样俏丽,又具有异域风情,最终被李煜给看中了,亲自赐名:窅娘。

窅,便是深目的意思。

这在五代十国以及南唐书等正史上都是有记载的,可不是什么野史。

起名窅娘,便是根据她的眼睛特色,形容她的眼睛很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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