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家(上)(1 / 2)
虽然大家接纳了Ta,但……
这个女人个子太高,腿太长,脸太漂亮,又会厨房烧饭,又能战场砍人,双语流利,还是专业大提琴手……除了恋父情节,其他完美。
反正Mandy、涂敏和洛妈、洛老爹去逛街,只带了三个娃,并没邀请Ta。热旺和二熊拖着一个大箱子,扛着装着纸巾、饮水、湿巾的包,屁颠屁颠跟在后面。
新约克是Mandy主场,她穿着打扮和在Fairbanks时完全不同:小西装,遮阳帽,阔腿裤,河马氏手包,全身品牌。
洛妈则是中年妇女常见的真丝连衣裙加小背心,珍珠短链,河马氏坤包,软底鞋,料子很舒服。
涂敏则是旗袍、墨镜、克拉钻石耳环、河马氏小包,打扮得像个模特。
洛老爹则是定做西装配纯色T恤,大盘面腕表,鸭舌帽,活脱脱六十年代的绅士。
三个娃都是全身品牌,Marshall费心劳神买的童装这才第一次集体上身——勉强合适,稍嫌肥大。
加上穿西装的热旺和二熊跟班,这几个人在时代广场一转,引起了百分之百的高回头率。大多肥胖、简妆、随意、邋遢的亚麻妹子或穿惕恤牛仔的欧洲游客在这帮“作得要死”的人面前自惭形秽,纷纷猜测她们是哪里来的土豪,乡巴佬。
粗粗地走了两步,娃们累了。他们只爱读书,那些反斗城中简单粗暴就是“好看”的公主、战士、枪支、动物、汽车、飞机、摩托、等幼小玩具对他们来说吸引力不大。May评价:“幼稚”——这一次不是出于涂敏的明示或暗示。
Mandy带着大家走进某个五星级酒店的大堂,看了看,直接到咖啡座坐下。热旺这两个没见过世面的货紧张得手足无措,被撵到一边。涂敏要了咖啡,其他人都喝茶,孩子们得到了牛奶。当日茶点很精致,Mandy每样都要了一份。
星级酒店大堂还卖牛排简餐,你敢信?大家看看中午了,就点了牛排套餐。
小三千多块钱花掉了,洛妈算着今日汇率,决定免费续杯的咖啡一定要多喝点,把本儿捞回来些。
所幸冰淇淋味道不错,但你得多走几十米去另一边的冰淇淋柜台取货,娃们在涂敏的带领下去了那边,进行冰淇淋冒险。
一个男人一声不吭地在Mandy对面坐下。“果然是你,”这个帅哥留着半边脸的胡须,虽然不长,看上去毛茸茸的、脏兮兮的,但亚麻妹子就好这口儿。
Mandy惊喜地说,“Richard,你怎么在这儿?我以为——”
Richard说,“这酒店现在是我的了,你又不是不知道,”
Mandy看见洛妈八卦之眼已经要跳出眼眶了,才介绍道:“这是Richard,朋友。这是我的公婆。”
Richard礼貌过后,对Mandy说,“听说你去了亚洲?嫁了个医生?”
Mandy说,“你见过我的丈夫,记得不?”
两个人同时笑起来,假装不记得这一切了其实很没意思。Mandy就是来制造偶遇的,如果Richard不下来打个招呼,以后就形同陌路没交情了。
“你们全家这次回来是为了……”
“我们打算在新约克住一段时间,三五年的样子。”Mandy搂住舔冰淇淋的Nichole,洛妈则虎视眈眈盯着,随时准备夺下宝儿的冰淇淋——Nichole吃冰棍是有定量的,只被允许舔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