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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4章 冲喜小寡妇VS闻少爷【3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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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家的宅邸很是富丽堂皇,大门外挂着红色的灯笼,显得庄重而喜庆。

这是一座大型的庭院式建筑,由多个建筑群组成,中央有一个种植着各种花草树木的花园,积雪都被清扫干净了,花卉都被精心修剪过,在雪中显得格外娇艳。

四周则是一排排高大的房屋,屋顶覆盖着青瓦,墙壁上还雕刻着精美的图案。

在场来宾全都身着华服,佩戴着各种珠宝首饰,有的优雅高贵,有的时尚前卫,中式风和西式风形成了碰撞。

姜柚挽着闻霆的手,不慌不忙地往里走,两人脸上挂着相仿的笑容,看似温和,实则却暗藏着疏离,不让人觉得难以相处,但也不会觉得亲近。

他们一路上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有相熟的人特意来聊几句,有不熟的人特意来恭维几句。

大家都听说了闻霆被人暗杀的事情,明明传闻都说他受了重伤昏迷不醒,可如今一看,除了脸色有些苍白,跟平常没有什么两样。

还有人许多人在暗中打量姜柚,周遭响起了窃窃私语声。

“这是谁家的小姐?以前好像没见过?”

“不知道,我也瞧着眼生。”

“不过既然是跟二爷一起来的,想必不是普通人。”

“是呢,说起来,我还是第一次见二爷带女伴来参加宴会。”

“莫不是好事将近了吧?”

坠着雪的腊梅旁站着几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子,凑在一起说说笑笑。

其中一个撇了一眼不远处身着红色旗袍的女子,见那女子神色中充满了妒忌,她忍不住嗤笑了一声,故意提高音量说道:“那可不嘛,可不像有的人,一直不要脸地往二爷身上扑,结果二爷连个眼神都懒得施舍给她。”

听见这话,身着红色旗袍的女子,也就是何佳莹的脸上闪过了一丝狰狞。

隔着人群,她恶狠狠地瞪了姜柚一眼,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了许久,眼神十分阴沉,藏着无尽的嫉妒和恶意。

第一次看见闻霆,何佳莹就喜欢上了他,她一心想要嫁给他,成为闻家的二少奶奶,但不论她怎么示好,闻霆都不为所动。

何父在上海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何佳莹可以说是从小被宠着长大的,加上长得漂亮,身边的追求者不算少。

她不介意跟他们虚与委蛇,甚至很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状态,但要让她从中挑选一个做丈夫的话,她就不乐意了。

毕竟在何佳莹看来,她未来的丈夫,不仅要家世显赫,还要长得好看,各方面都得完美,这样才能配得上她,拿出去才有面子。

当时闻霆来上海不久,还未站稳脚跟,一次宴会上,何佳莹第一次看见他,当即就动了心。

她趁机提议,只要闻霆愿意娶她,那何家将不遗余力地帮助他在上海占据一席之地。

结果闻霆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虽然他话说得很有礼貌,但何佳莹还是觉得自己丢了面子,毕竟向来都是男人捧着她,她哪里受过这种委屈。

而且她可是本地人,闻霆不过是外头来的,能娶她都是他的福分。

为此,何佳莹找何父哭闹了好几次,因为这个原因,何父私底下给闻霆使了好几次绊子,想要逼他答应。

后来政局更迭,闻霆不仅有手段,还很有先见之明,比所有人都更快地乘上了东风,地位早已不可同日而语。

眼下在上海,他的生意做得是最大的,他要是称第二,都没人敢称第一。

而何父的生意则在战乱中受到了冲击,地位也不同往日了,何佳莹如今想嫁给闻霆,才是高攀。

她一直觉得,虽然闻霆不同意跟她在一起,但至少他身边也没有别人。

怎料今日却是个例外。

人群中,姜柚不经意地转头看了一眼,接触到一双满含怨毒的眼睛后,微微皱了下眉头,把那个女人的长相记牢之后,便淡定地收回了目光。

她以前从未来过上海,跟这个女人也不认识,但这个女人却用这种准备搞事情的眼神看着她,她总是要做好防备的。

闻霆也察觉到了不对,他瞥了一眼,弯下腰,凑到姜柚耳边,温声说道:“此人名叫何佳莹,父亲是商会的成员,她的性格很蛮横,最好不要和她单独相处。”

姜柚歪着脑袋,故意说道:“哎呀,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呀……啊,对了,之前你住院的时候,有个姓何的小姐三番两头地要来找你,不会就是这位吧?”

闻霆莫名有些局促,点了点头,赶紧解释道:“我与她不熟,平时很少见面,只是之前跟她爹有过两次合作而已。”

毕竟商场如战场,局势瞬息万变,前脚针锋相对的两人,后者可能就有一个合作。

“这么着急?”姜柚借着衣服的掩盖,戳了戳闻霆的胳膊:“看来这是二爷的一朵桃花呀。”

闻霆被戳,却面不改色,连声否认道:“没有桃花,我也不需要,只要有你就好。”

姜柚忍不住笑了一声。

*

两人一边聊着一边往里走,这条通往正厅的路可谓是极尽奢华,铺的不是鹅卵石,而是数不尽的铜钱。

姜柚垂眸看了一眼,唇角笑意不明。

这汪肃还真是热衷于搜刮民脂民膏,外面多少人吃不起饭,他却挥霍至此。

宴会厅里更是金碧辉煌,巨大的水晶吊灯如同璀璨的宝石,墙上挂着好几幅名画,红木家具上镶嵌着精美的花纹,两侧则摆放着各种古董瓷器和艺术品。

此时还未到开宴的时候,众人有互相结交恭维的,有在花园里闲逛的,也有坐在座中听戏的。

今日还请的是上海有名的全胜班,宴席前搭了座高高的戏台子,正在唱着一出大戏《凤鸣山》。

扮赵云的老生一挥衣袖,声音高亢雄浑,唱得极富感情:“忆昔磐河与主相认,杀败了袁绍救过了公孙,长坂坡曾救幼主的性命,七进七出显过了奇能,只杀得张郃无处投奔,卸甲丢盔奔回了曹营……”

汪肃坐在最前头,跟其他人隔了一大段距离,身后站了一排背着步枪的兵,把他和其他人隔开,看得出来他是真的是很怕死了。

他看起来约莫五十来岁的模样,有些稀疏花白的头发梳成了背头,大红色的对襟长袍套在他比常人要宽大得多的身子上,这些年安逸的生活。让他的身材早早就走了样。

他的脸也胖了许多,两颊丰满,微微凸起,居然给人一种和蔼可亲的感觉,一点都看不出他是个丧尽天良的人。

他微微眯着眼睛,手里盘着一对文玩核桃,时不时摇头晃脑的跟着哼唱几句。

戏台上的老生继续唱道:“大功劳一时说不尽,小功劳一时我记也记不清,相爷若还不恁信,你在功劳簿上查分明,快快与我一枝令,要学那黄忠取定军。”

听到这里,汪肃晃了晃脑袋,高声说道:“正好,下一首就来一曲定军山。”

说这话时,他睁开了眼睛,目光不经意地落到了正往里走的闻霆身上。

汪肃的目光在闻霆身上转了一圈,见真的看不出来有什么伤,心里不由得打起了小鼓。

一时间搞不清楚,他派出去的杀手到底有没有得手,这闻霆到底有没有受伤。

看这脸色,倒是挺苍白的,或许是真的受伤了?

不过他也没指望能如此轻易地杀掉闻霆,他毕竟是有本事的,不然也不会跟他作对到如今。

对于一个不到三十岁的毛头小子居然跟自己的地位不相上下,汪肃心里是极其嫉妒且不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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