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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贪心不足(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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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两名匪徒走开,确认外面的走廊里面没人之后,戈武才推开房门,与赵诗棋才从藏身的布草间里出来。

戈武的判断没有错,那些匪徒确实是乌合之众,而且是最“滥贱”的那种。

两名匪徒从楼下上来的,一个携带了采用伸缩枪托的G3A4自动步枪,另外一个使用斯登冲锋枪。这两种枪械都是爷爷级的,外观还十分陈旧,日常保养肯定谈不上,很有可能是从部队退役撤编的二手枪械。

因为除古巴等少数几个之外,众多拉美国家在冷战期间属于亲美国的西方阵营,所以在拉美,像AK这样的在战乱地区很受欢迎,几乎成为了标志的枪械反而不常见,各地反政府武装组织使用得最多的是G3与FNFAL这些欧洲国家生产的自动步枪,以及M14与M16这些由美国驻军带来的枪械。

相对而言,最常见的也就是G3,主要是巴西与阿根廷都大规模采购,并且将这种枪械当成制式武器,装备使用数十年。至于美国的M16,早起型号的可靠性不够高,在拉美地区不是很受欢迎。还有政治方面的因素,在战后刮起的民族独立运动浪潮中,就算整个西半球都是美国的后花园,拉美国家也要跟美国保持距离,尤其是受到古巴革命影响,民族意识在拉美地区觉醒,统治阶层需要照顾民众的意愿,不能做得太张扬。也正是如此,在自动步枪盛行之时,其实是在小口径突击步枪成为主流之前,众多拉美国家都是从欧洲进口步枪充当制式武器。

当然,这其实跟M14的性能太过拉胯也有关系。毕竟这种步枪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生产装备的M1半自动步枪之上,通过增加快慢机,换上二十发弹匣而来。就性能而言,可以说惨不忍睹。要不然,不会在列装几年之后就被M16取代,成为冷战期间正式列装时间最短的自动步枪。

在同时代,欧洲国家的自动步枪则是百花齐放,除了联邦德国的G3系列之外,还有比利时的FNFAL。跟M14相比,这些欧洲枪械不但更可靠,性能也更加优秀,而且价格还相对便宜。

正是如此,G3与FNAAL才风靡全球,被上百个国家采购与装备,甚至有几十个国家购买了生产许可。

在南美洲,这些自动步枪的生命周期还格外的漫长。

不过,并非枪械本身足够的皮实可靠。

受到经济发展限制,加上没有严重的外来威胁,巴西与阿根廷等拉美国家在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才大规模采购与列装小口径突击步枪。也正是如此,很多从军队淘汰下来的自动步枪在这个时期流入黑市,成为犯罪分子的最爱。这些二手枪械大多进行了简单翻新,状态非常的糟糕,在卖出去的时候能够正常使用。只不过,购买二手枪械的犯罪分子一般也没有太多的讲究。毕竟在多数

时候,只是用来吓唬人,到了真正需要使用的时候,也没人会用这些二手货来拼命。

要说的话,那把G3还拿得出手,毕竟是在冷战时期设计生产的自动步枪,装备了包括德国在内的几十个国家。更何况,装备G3的巴西与阿根廷,过去几十年没有经历过大规模战争,更别说地面战争。这些枪械就算在部队服役了几十年,因为使用强度并不大,所以状况还算是不错。

匪徒使用的那把G3大概七成新,主要是保养不当,才显得较为陈旧。

相对而言,那把斯登冲锋枪,就只能用“老态龙钟”来形容。这种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中生产的冲锋枪,本来就以简陋而出名。为了保证足够的产量,大战期间生产的很多枪械在设计上都是尽可能的简单。不包括弹匣在内,斯登冲锋枪总共只有三十多个零件,而且绝大部分都是能够大批量生产的冲压件。在战时,枪械只要可靠性有足够的保证,其他性能基本都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此外,那把斯登锈迹斑斑的,感情就像是博物馆里保存不当的陈列品。

戈武都在怀疑,那支冲锋枪还能不能打响。

两名匪徒一间挨一间搜刮了这层楼的所有客房,出来的时候带着一些贵重物品,主要是金银首饰,也有一些卖得起价钱的奢侈品,比如香奈儿与路易威登的女士坤包,或者各种大牌的手表。还有不少的现金,还主要是欧元与美元。其实来阿根廷的欧美游客,大部分都会使用本国货币,而且阿根廷这边的商店与酒店,也欢迎游客使用欧元或者美元,甚至愿意为次提供更大的折扣。道理很简单,阿根廷本国货币比索非常的不靠谱,远远没有美元与欧元吃香。

显然,他们是来“发财”的。

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因为游客全都被赶到了楼下,关在大堂与餐厅里面,所以两名匪徒的这种行为,其实是偷盗。即便在犯罪分子眼里,盗窃都是最为低级的犯罪行为,稍微有点本事的都不会去做这种掉格的事情。也正是如此,只有底层的小喽啰才会把盗窃当成主业,无时不刻都在寻找窃取财物的机会。

那两名匪徒明显就是帮派小喽啰,别说是极端分子,雇佣兵也不会做这种事情,何况还是在行动期间。

不过,这也是好事。

因为五楼是酒店的顶层,所以在搜刮一番之后,两名匪徒就原路返回,没有检查其他的房间。至于用来放杂物的布草间,显然吸引不起匪徒的兴趣。在这个狭窄的房间里,只有洗漱用品与清洁用具。别说是匪徒,就算是梁上君子也看不上这些物品。也正是如此,发现那两名匪徒从楼道上来的时候,赵诗棋才没去附近的客房,在提醒之后,叫上戈武藏到布草间里面。

必须承认,赵诗棋的秘密行动经验确实超过了戈武。

如果让戈武来做主,他肯定会

藏到离得最近的那间客房里面,在匪徒进来之后,用匕首或者其他武器干掉匪徒。只不过,问题也就在这里。哪怕没有弄出太大的响动,干掉两名匪徒也不是理想选择。毕竟其他的匪徒在发现两名同伴不见了踪影之后,肯定会呼叫,或者是前来寻找,也就肯定会发现异常。如果到时候,戈武他们还没有离开酒店,就有可能被匪徒发现。搞不好,还会被堵在酒店里面。到时候,面对几十名,甚至更多的匪徒,必定是插翅难飞。

戈武也知道最好是避开匪徒,只不过在具体操作上,显然没有赵诗棋细心。

来到“532”房间外面,戈武先提醒跟在后面的赵诗棋,在赵诗棋做好了准备之后,才敲响房门。

先是三下,停顿一秒钟之后敲了两下,再停顿一秒敲了一下。

这是早就约定好的联络暗号,如果李约翰与赵诗棋还在房间里面,在听到之后就知道敲门的是自己人。

只是,戈武也无法肯定,李约翰与苏青平藏在房间里面,没有被匪徒逮住。

或许,在戈武与赵诗棋进入酒店之前,匪徒就发现他们,还把他俩控制了起来,甚至通过威胁苏青平,逼迫李约翰招供,进而知道戈武没进入酒店。别说是有备而来,只要匪徒稍微有点心,就会埋伏在房间里面,等戈武前去自投罗网。到时候,苏青平与李约翰在匪徒的手里,戈武就只能任由匪徒宰割。

之前,陈伊万利用藏在房间里面的针孔摄像头发现了李约翰与苏青平。只不过,陈伊万随后去了市区,而且酒店的局域网也被匪徒掐断了。戈武也只能相信,有李约翰在,两人会想办法藏起来,避开那些前来搜查的匪徒。真要是如此,李约翰与苏青平就很有可能留在原来的房间里面。毕竟酒店里面到处是匪徒,又不清楚外面的情况,出去很容易遇到匪徒,搞不好会有危险。至于要如何躲藏,有李约翰在,应该没多大问题,以他的能力,应付几个匪徒是绰绰有余。

不过,什么都不能绝对。

为了保险起见,肯定得做好防范。

只过了十秒钟,门板被人从里面敲响,节奏还恰好相反。

没错,就是李约翰与苏青平。

戈武退后半步,还示意让赵诗棋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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