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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对峙(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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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有法度,便是要整肃纲纪,也要循着规矩来,大明是有律法的。「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李善长没教过他么?

《大明律》十二篇,三十卷六百零六条,哪一条让他不经法司,随意捕杀官员的。

惩治贪官污吏,可以;处罚罪王、罪妃,也可以;可朱雄英不能只顾痛快,总得顾及一下勋贵百官、仕林学子吧!

皇帝为广开言路,在立国之初,就立下了法度

,言官可风闻言事,言着无罪。朱雄英执法过甚,让人家手里攥得理了,自然不避斧钺,直言进谏了。

「父王,您可知道什么叫静止的人性?」

不知道?

那行啊,咱给您讲讲呗!

朱雄英眼睛瞪的老大,面目也变得狰狞起来!朝中的那些家伙,除了高谈阔论,他们还能干什么?在千步廊喝喝茶,就能知晓天下事?捧着圣人的典籍,照葫芦画瓢就能让大明朝千秋万代了?

真该让他们去陕西看看,看看那的老百姓、商人、军户,活着有多难,有苦!

仅西安一府之地,一户人家每年要上交的税种,与前元一般无二,还是三十多种。商人挣的那点铜板,不仅要重税,还要任由差役吃卡拿要!

农户,军户呢?劳役,兵役,就抽干了一省丁壮的全部精神头。家里、地头的活计,就只能交给老弱孩子。

「城里不能种田,不少军户的妻女们,为了能让老幼多吃一口,竟然干起了半掩门。」

「大明有律法,有敢凌辱军户的妻女者,杀无赦!可为什么在陕西却形同虚设?活不下啦!」

陕西的那些军队够听话的了,官员、士绅富户,整天把「耻言利,重廉耻」挂在嘴边,一边对百姓敲骨吸髓,践踏着他们的尊严,换成朱雄英早就反他娘的啦。

娘妈的,朱樉那混账东西还有脸装疯卖啥,他要是个爷们,还有良知,就该用腰带把自己吊死,而不是像娘们一样哭哭啼啼的丢人现眼。

他得庆幸,朱雄英就是个亲王,没有权力处置他,否则就凭他在秦藩大兴土木,累死无数青壮,百姓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他的脑袋就该掉。

还有那些附庸他的官员士绅们,生活奢华,穷奢极欲,这些为富不仁的东西,宁可让东西烂了、臭了,也不愿意施舍给贫苦的百姓。

他们在百姓身上搜刮的还不够多么?都搜刮到人们不敢娶妻生子了,因为生下来,也是给上位者蹂躏的命,还生什么!

若干年后,关中人口凋零,民生崩坏,土地荒芜,千里无鸡鸣,也将是可以遇见的事。当然,真要那样的,官员士儒们大不了换个地方当官、生活,他们有的是钱。

「儿臣是杀了很多人,血流成河,可我大明朝却日益繁荣昌盛。」

「而且陛下说,儿臣为钦差,许便宜行事。」

朱雄英不认为自己有错,根不认为他枉法,皇帝既然受了他全权,他就有权处置陕西一省事务。男子汉大丈夫,杀了就是杀了,没什么不敢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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