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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迷心窍(带回家见见我爸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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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治愈你,我是在爱你。】

——《我们结婚吧》

时节至秋分,暑劲跟叛逆少年似的依旧凶悍。

从公司出来这么一截路如顶着一口沸水锅,卓裕一上车便脱了西服丢去后座。等冷气降下些许温度,他才拨档倒车。

谢宥笛的电话紧追而来,“怎么样,摊牌了没有?”

卓裕架上墨镜,左转前看了眼后视镜,“下午开会,没空说。”

“这才四点半,一句话的事能耽误多少时间?你压根不想走了是吧?”谢宥笛语调往上拔了拔,“你是有多爱你姑姑?”

刹车急踩半秒,卓裕皱眉,“好好说话。”

“你还想不想自己干了?”谢宥笛嗤的一声,“咋地,你准备给‘兆林’当一世活招牌?给你姑那一家子收拾一辈子烂摊子?”

卓裕没回声,只是笑,眼廓纹路浅,像往上抛了道细月钩。

谢宥笛:“你笑个屁,要不是你死皮赖脸、坑蒙拐骗地求我入股,成为你合伙人,跟你一句废话我不姓‘谢’。”

卓裕心头压着的乌云团暂时挪了位置,等他骂完了,才敛了笑,说:“再给我点时间。”

“也是。你要走的事一旦说出去,我已经能想象林延那对父子的表情了,我内心有点阴暗的小想法,你摊牌的时候捎上我,我给他俩当场录个屏。”谢宥笛看热闹不嫌事大,“不过话又说回来,你姑那么维护儿子,你走得也不会那么松快容易。”

卓裕在“兆林”五年,把这家没名没姓的家庭小作坊,摘拿了“纳税光荣先锋”、“市政示范项目”殊荣。林久徐风光无限,林延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明市十佳青年企业家”。

人后,林延叫卓裕一声“哥”,卓裕叫林久徐一声“姑父”。

人前,他们是卓裕的“小林总”与“林董”。

千枝攒万叶,花开酿蜜的甘甜,从来不是卓裕的。

“对了,正经事。”谢宥笛声音蹦高三度。

“打住。”卓裕把他的话截断,方向盘往右打了小半圈,避让一辆违规超车的小电驴,“谢宥笛,你能不能爷们儿点?少给我介绍你堂姐表姨妈邻居的女同学。”

“这次不是。”谢宥笛说:“是我幼儿园隔壁班的女同学。”

卓裕喉间梗了块枣似的,“这么执着让我相亲,干吗呢你?”

谢宥笛认识卓裕十七八年,从小学到高三这俩都是同桌。谢宥笛觉得又冤又怨,说自己性晚熟都是卓裕给祸害的——从来没有跟女生同桌过。

卓裕自小又是那种板板正正的俊朗。不管老少男女,见到这个人,第一印象出奇的统一:秀骨清像,不仅好看,还合眼缘。

就这么个教科书般的帅哥搁旁边坐着,谢宥笛哪还有收情书、收秋波的份。

后来高考、大学、工作,卓裕没长歪,气质愈加无法无天。

再后来,已近三十而立。卓裕成熟、潇洒,还有一种隐隐约约的消沉颓感,以及十分欠揍的渣男气质。工作时他又习惯戴眼镜,度数低,镜片薄若无物。某一瞬抬头——

完蛋了。

又能贴上个斯文败类的标签。

可谢宥笛觉得,这货好看归好看,但少年时那股恣意风发的劲儿跟漏气的球似的,也慢慢萎靡不见了。

上一回,谢宥笛连哄带骗地让卓裕出来吃了个饭,结果菜没上齐那姑娘就走了。谢宥笛火冒三丈,“你有点儿绅士风度好不好!至少把饭吃完行吗!”

卓裕懒在沙发上,大长腿往前一支,胸腔微微下沉,神色顿时委屈上了,“是你这女同学先甩的我。”

女同学说:“早知道是他,我才不来呢。这位换女朋友比换衣服勤,并且酷爱撬墙角,跟网红厮混在一起。看见漂亮的就打赏,知道‘嘉年华’吗?三千一个,闭眼刷,刷成了榜一大哥。”

“对,我是喜欢斯文败类这一款,但我不喜欢败类啊。”

败类不是风流,而是下流。

正常脑瓜子的姑娘,哪个敢喜欢这样的男人?

但只有谢宥笛清楚,其实,卓裕跟这俩词都沾不上边。

刚想为哥们儿解释两句,女同学捋了捋腮边的发丝,委婉道:“迪迪,虽然我拒绝过你,但你也不能因爱生恨,这么报复我吧。”

“我没让你去相亲,真是正经事。”几声急促鸣笛入耳,谢宥笛按着喇叭不耐烦地说:“这边堵车了,十分钟没动过。给你个地址,帮忙去拿一下我妈的衣服。”

“这么早,不堵了你再去。”遇红灯,卓裕拉上手刹,滑下半边车窗过风。

“早什么早,那店五点关门。”谢宥笛说:“今天不拿回去,萌萌能把我给劈了。”

萌萌是谢宥笛母亲的小名,每叫一次,妈必打。不等卓裕答应,谢宥笛的导航地址就发了过来。四方框里,店名醒目——

【简胭】

卓裕平回视线,随口一问:“她买了什么衣服?”

“……”卓裕艰难点头,“嗯,谢叔宝刀未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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