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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037 成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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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

秦浚生坐在台下的第五排, 一眨不眨地盯着舞台上的林薇看。

两场行酒令比赛,他从头看到了尾, 目光只锁定在林薇一个人身上。

她背的每一句诗, 她做出的每一个动作,她露出的每一个微笑,他都没有错过一分一秒。

舞台上的林薇大方自信,优雅自如, 和她平时的谨小慎微性格完全不一样。

他从一开始就知道:她是个内向、自卑、自尊心极强、还没有安全感的小姑娘。

糟糕的原生家庭, 赋予了她小心翼翼的生活态度, 她一直像是河蚌里的柔软动物, 外表背着厚厚的一层壳, 不敢打开心防去展露自己的才华横溢。

可这样的她,活的实在委曲求全, 实在是明珠蒙尘。

只有站在舞台之上,将最美最自信的一面展现出来,大家才会发现:原来她是一块熠熠生辉的金子。

黄沙吹尽始见金。

他能在茫茫人海中对她一见钟情, 也是此生的荣幸之至。

……

不知过了多久, 广播塔上响起雷鸣般的掌声,比赛已经落下了帷幕。

评委给小选手们颁奖的时候,林薇收到了最多的鲜花和赞美, 连摄影师都不由自主给了她C位。

主持人非常能抓取噱头,采访道:“林同学,你在飞花令和飞月令中都获得了第一名,请问你平常是怎么背诗的?”

“对我来说, 诗倒不是用来背的。”

林薇是个老实孩子, 她一五一十介绍起了自己的学习经验:“在我很小的时候, 我就很好奇:每一首诗的背后, 有怎样动人的故事,有怎样深刻的感悟。抱着这样的好奇心,我会去深度剖析每一首诗写作的背景故事。结果自然而然就记下来了。”

对她来说,每一首诗都是一个小故事。

有“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深刻隽永,有“映日荷花别样红”的美轮美奂。

只要发掘出每一首诗背后的美丽意象,那么诗句就永恒刻在了她的脑海中,成为她思想中的一部分。

现场再次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就连那些落败的小选手,都为林薇精彩的发言喝彩,输的是心服口服。

评委老师们都说:“这个小姑娘很不简单,别人是背诗,她是把诗句理解透了!理解到骨子里去了!”

“难怪她背飞花令这么轻而易举,因为她背诗的时候,脑子里就有无数个场景,她知道什么样的诗里会有花!”

……

颁奖仪式结束,秦浚生才回过神来,林薇已经去后台卸妆了。

他不由得取出手机,打开微信,编辑了一条消息:【薇薇,你表现的很好。我喜欢你,你能当我的女朋友吗?】

但编辑完短信,他随即沉默了——林薇才17岁,现在就谈情说爱,当他的女朋友,会不会对她的学业造成负面影响?

这个感情难题,他一年前就面对过。

去年期末一见钟情后,他始终难以忘怀那个5班的小姑娘。

青春期的憧憬,让他对她充满了各种美好的幻想,甚至期盼和她谈一次轰轰烈烈的恋爱。

每次从5班门口走过,他都忍不住朝里张望,只为了能看她一眼,多想跟她说一句:林同学,我想认识你。

你知道,你背诗的样子很美吗?

可是后来,班上发生了几件事,打消了他的这种念头。

第一件事是姚怡辰喜欢他。

姚怡辰那时候是霸道总裁小说看多了,把他肖想成了什么鬼的霸总男主角,一天到晚有事没事就来纠缠他。

一下课就给他写情书,到处打听他的兴趣爱好,走在路上都要碰瓷跟他撞一撞,搞得他烦不胜烦。

他严厉拒绝了好几次,难听的话也骂了几顿,可姚怡辰还是屡教不改,美其名曰:脸皮不厚,男神不爱……

她的学习成绩因此拉跨了下来,从前十名一下子滑落到了下游水平去。

对付这种不知好歹的人,他不用给任何面子,只有一句警告:姚怡辰,你要是再来骚扰我的话,校长室请家长。

第二件就更倒霉了:副班长蒋杏珺也喜欢他,也耽误了学习成绩。

高一下学期全市篮球联赛,他偶然在篮球场上打跑了那几个四中的小混混以后,蒋杏珺就隔三差五迂回地搞各种巧遇邂逅,变着法子希望引起他的注意。

她自以为把这种小动作隐藏的很好。可在他看来,那简直是明火执仗的惹眼。

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那个偷偷给自己桌肚里塞玫瑰花的女生是她。那个会在篮球场上偷偷放一瓶红牛饮料的女生是她,那个悄悄举起手机,拍摄他各种角度照片的女生也是她。每次偷拍成功,蒋杏珺还会高兴整整一天。

蒋杏珺自从喜欢上他以后,再也没有考进过年级前十名,她也把心思分了一分放在他的身上,学习都摆了第二位。

关于蒋杏珺的事……他确实感到一些抱歉。

蒋杏珺的喜欢和姚怡辰还不一样——姚怡辰属于脑子发热型的冲动。蒋杏珺则是暗恋,是设法制造各种巧合和他邂逅……这让他连骂她的话都不知道怎么开口。

他也明里劝说过蒋杏珺以学习为重,不该把时间浪费在这种单方面无意义的感情上。

他曾经直白地告诉她:“你的目标是考进清华大学,但是以你现在心不在焉的学习态度,到了明年,那是绝对考不进去的。”“都高二下学期了,你还是收收心思吧。我不应该是你关注的重点,别有事没事在我面前瞎晃悠。”

蒋杏珺眼眶一红跑了出去,哭了一泡眼泪,过了几天,她还是老样子……

可是无论付出多少感情,他都不会去回应蒋杏珺的,因为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谁都勉强不了他去接受一个人,包括他自己。

……

鉴于这两件事,他总结了一个人生教训:既然喜欢一个人,那就不要在高中说出来,以免影响到她的学习成绩。

他也从林薇的高一班主任蒋建树那边打听过:林薇的理想是要考上北大药学系,所以她选择了理科,她要让全世界的每一个癌症病人都吃得起药。

——她是个心怀大爱的女生,她为了梦想付出了无数的辛苦和汗水,从来坚定不移,不会彷徨犹豫。

因此,他不该成为她前进道路上的阻碍物。

正是抱着这样的念头,他暗恋了她足足一年,也克制了自己足足一年,林薇甚至根本不知道他的存在。

如果不是得了白血病的话,他一定会选择在高三毕业后跟她表白:林同学,我非常喜欢你。

如果她能顺利考上北大的话,他会毫不犹豫在大学里追求她。因为这样的一见钟情实在太难得了。

一个人一辈子,只能这么怦然心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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