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甘作鹰犬(2 / 2)
还可以这样理解,他吴修文在扬州犯法,扬州官府可能会通缉他,但是他逃到了登州,有着登州巡抚刘远桥的庇护,刘远桥完全可以判定他为无罪,让当地的官府不准捉拿于他。
所以吴修文他才会如此的淡定,只要投靠了刘家以后,他就可以稳坐钓鱼台,即使他以后在这里东窗事发,成为万人喊打喊杀的奸贼,只要他摇身一变,逃到了即墨去,换了一个身份,就可以重新做人了,并不是重新做人,而是重新当官了。
吴富贵可是向他许下了天大的好处,那就是如果这件事能够办成,为刘家弄来一笔钱粮,刘家可以许它一个知县的位置。
知县级别虽低,但对它们的选拔任用,历来受朝廷重视。一般而言,知县需要接受吏部审议,地方督抚考核,才可获得实际官职。
在地方治理中,有皇权不下县的说法,意思是朝廷对地方治理,基本只渗透到县一层的行政机构,再往下更多需要依靠宗族和地方乡绅维持。所以,知县是过去地方治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处理实际事务的地方官员。
在本朝地方行政职权划分中,知县才是真正处理地方实际事务的官员,而他们的上级主要通过书面公文的方式,监督知县工作。
正因如此,知县对地方行政治理,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下,朝廷政策需要由知县实际负责。往上,他们比上级衙门更了解民间实际情况。
知县人选优劣,决定朝廷政策能够成功推行的关键,所以,知县级别虽然不高,但需要处理的事务却极为复杂,朝廷授予的职权也不少。
当然,大明地大物博,各地情况差异较大,知县职权也并不完全相同。如果是在江南地区任职的知县,需要承担更多漕运粮食征收的任务。
如果是北方一带任职的知县,需要承担更多征调百姓服徭役的任务。如果是处在交通要地的知县,就要负责接待来往官员,情况不同,职权有变。
一般而言,知县所需要负责的职权,主要包括:刑名、钱谷、治安、教化。刑名就是刑事上面的事务,包括民间纠纷、诉讼在内,知县会在每月选择几天时间,接受百姓递交的讼状。
尤其是每年二月到十月,这是朝廷征收赋税的时间,知县还会对那些征收赋税不力的衙役,以及没有按时交税的百姓进行问讯,必要时会进行惩罚。
对于知县来说,地方赋税是否征收得力,属于考核政绩的一个重要标准,地方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过程中,会对官员政绩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直接决定官员的仕途升降。当然,如果知县私自加征赋税或滥用刑罚,也会受到惩罚。
因为知县如果在地方实行苛政,就容易引起百姓怨念,造成动乱。《大明律例》载有明文,地方官在考核评价中,如果得到“贪”“酷”评价,除接受惩罚外,还会被革除职位,永不叙用。
治安也成为知县职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朝廷不希望看到地方动乱,就会把责任压在知县身份。想要维持治安,又不能只靠法律,教化成为其中的关键。
教化的办法有很多种,比如劝说农桑、开办学校、引导百姓婚嫁丧娶事务、祭拜孔庙等。教化的目的,就是劝导百姓良善,让民风淳朴,不需要一直依靠法律来解决民间纠纷。
当然,知县的职权,也代表获得相应权力。不过,除了明面规定的权力,知县还有许多隐性权力,称之为百里候也不为过。
可以说能当上一个知县,都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了,他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刘家既然许下了如此丰厚的奖赏,就值得令他拼命的去争取了。
吴修文他有了这些想法,所以他只能够乖乖的为刘家而拼命,为刘家而卖命的了,如果他不去的话,估计就得不到他想得到的东西了。
吴修文也算是江湖上的一代骗王,也算是曾经的风云人物,想不到他享受了几年的富贵荣华生活以后,彻底的消磨了他的英雄壮志,令他变得贪财好色,为了权利和富贵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以前他是十分鄙视官府的,更加鄙视那些为官府卖命的人,认为他们是朝廷的鹰犬,但是他自己却变成了自己以前讨厌的人,这一点是他自己也都没有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