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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好自为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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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孙彻已经知道这光晕是什么了,应该是文武之气。

读过书的人,身上就会显现白色的光晕,而习武的人身上就会出现蓝色光晕。

这文武之气应该不是指以后能做多大的官,而是指学问多少,武功多强,也不能就说文气高的人就一定比别人聪明,只能证明他学问比较大而已。

当然,学问大的人,怎么可能是傻瓜呢?所以,这文武之气也大约就等于智商多高,武功多强了。

这么说我就是一个行走的真眼喽?别人在我面前扮猪吃老虎,就会被我一眼看穿?好东西,好东西。我总算也有挂了!虽然作用不是特别大。

江孙彻就像刚得到一个新玩具的孩子一样,四处打量着别人。

远处酒楼上一个衣着华丽的贵公子,正对着同桌的人侃侃而谈,展示自己的博学多才。

江孙彻只看了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是个绣花枕头,银样蜡枪头的草包。

因为他身上的文气还没有自己的小书童林春生的文气多呢。

慷慨激昂,指点江山的贵公子完全没看到江孙彻,他同桌的人倒是看到了,赶紧拉了他一把。

贵公子不满的说了同桌一句,直到对方用眼色瞟向江孙彻,贵公子这才看到江孙彻,看到的一瞬间他脸色一白,抓着腰带头也不回的跑了,好像身后有恶狼在追赶他,速度直追博尔特。

江孙彻愣了一下,不至于吧,这草包看着像是富贵人家的草包,不至于这么怕我吧?

旁边江福顺着江孙彻的目光看去,笑了一下说,“看来少爷把这孙如意公子吓出阴影了。”

被我整过?

江孙彻回忆了一下,孙如意?哦,想起来了,就是那个被前身扒光衣服丢到大街上的京兆府尹儿子。

“不管他,咱们接着逛。”

江孙彻饶有兴趣在大街上观察路人,但凡是认识他的人,只要被他看一眼,马上低头,快速离开。

江孙彻属实是无奈啊,还真是名声在外啊,这都能止小儿夜啼了吧。

嗯?这红色的光晕是什么?

江孙彻看到远处,一团大红色的光晕异常显眼,他不由自主的走了过去。

大红色光晕包裹着的是一个娇俏的少女,她正在一个摊位上兜售自己的产品。

“老丈,你看我这竹筐,编的多好,又结实又漂亮,还够大,你装什么都好啊。而且我看老丈的身体也硬朗,肯定是经常买菜干活吧?好辛苦的,你就需要这样一个竹筐,只要五文钱,也就是一碗白水面的价钱”

少女对着一个五六十岁的老汉耐心的说,一通漂亮话,说的老头满面红光,好像都年轻了几岁,痛快的掏钱买了下来,她还和老头说过两天再来啊。

过几天再来?那你这竹筐也太不结实了吧,这老头过两天要是真的来,应该是来打你的,用几天就坏的筐,坑谁呢?

江孙彻还是忍不住在心里吐槽。

“姑娘,我也想要一个筐。”一个衣着鲜亮的贵公子,露出一个自以为帅气的笑容,凑到了少女的小摊前。

“好啊,五两银。”少女露出了标准的营业假笑说。

我看见了!我看见了!

江孙彻在心底拼命的呐喊,他刚才看到少女露出笑容之前,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嫌弃眼神。

“这不是五文钱吗?”贵公子错愕的说。

“刚才那老丈,明显是穷苦人家的老人,当然要便宜些,而且我卖给他的是最普通的竹筐。

像公子这样英俊帅气的贵公子,我当然要拿出最好的竹筐喽,你看这个,更加珍贵,用的可是黄金竹为材料编织的,而且人家为了编这个竹筐,把手都划破了,难道不应该卖的贵一点吗?”少女可怜的说,还伸出纤纤玉手,展示给这个冤大头。

毛的黄金竹!竹子干了之后不都变黄吗?

冤大头也不知道是真没见过黄金竹,还是故意用套路泡妞,马上点头。

不过,看着冤大头一副精虫上脑的样子应该是前者,“应该,应该,这竹筐我要了。”

“那不如公子把我的竹筐都买了吧?也省的小女子在这受风吹日晒。”少女露出一个完美的笑容,眼睛变成了两个小月牙,嘴边还有一个小小的酒窝,真是让人心旷神怡。

这个笑容,让江孙彻这个前世见过无数美女的现代人都心动了,如果说这少女展出这个笑容之前是八十分,那笑起来至少九十分。

你问在哪见过无数美女?肯定是短视频啊,他前世又不是富二代,哪有那么多美女给他看啊。

这笑容连江孙彻都险些顶不住,何况是这个冤大头,口水都流下来了,满脸痴汉的说,“好好好。”

少女见他答应,笑容瞬间收了回去,一本正经的数着自己还剩多少竹筐,“公子,小女子这里还有二十六个竹筐,我就吃点亏,凑个整,算你一百五十两银子吧。”

过分了,还凑个整一百五,你当大家都不会算数吗?还有,你把那个烂的都快散架的竹筐也算上是怎么回事?

周围围观的路人显然也算出了,二十六个竹筐,就算按五两银来卖,也应该是一百三十两,不可能凑整凑成一百五十两银子,所以周围发出一阵阵哄笑。

可却冤大头不为所动。

事实证明,冤大头被称作冤大头是有原因的。

这位公子正七手八脚的凑钱呢,“你那还有没有?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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