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小店(1 / 2)
夜幕降临!
秋风拂动,更带上些许雨丝。
“哗!”
林一凡撩开布帘走进小店,小店里虽暗,情形却一目了然。
这间小店实在太破漏、太简漏,一块被削成两半的门匾上,依稀还能看出“坐爱枫林晚”几个大字!
这名字应该很雅,绝对是“停车坐爱枫林晚”,这句诗句,见到这个名字,林一凡不知道其他人醉没醉,反正他是醉了
上半块门匾早已不翼而飞,那是瞧不见了。
这间小店位于李园侧面的小巷子中,下了雨,污泥掺杂着奇奇怪怪的味道,总让人有些难受。
还好酒香不怕巷子深,入得屋来,屋里的槕椅碗具却早已被擦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只见酒香。
擦拭的这双手很大、也很有力,店里没多少人,闲下来的时间,他便一遍又一遍的擦拭,擦的锃亮,就算是一些褶子,也能被他的这双手轻易磨平。
酒不醇,却很清,很冽,是山泉酿成的。
这世界上总是有等级划分的,人也一样,世道总会将人划分成三六九等。
这就好比当小偷的看不起抢劫的,黎叔都说过,打劫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但,雾里看花,总隔着一层又一层,你在桥上看风景,或许你也是别人眼中的风景。
就比如小店中的店主,他是个坨子,每天干的活都是别人极其不愿意干的,很少有人瞧得起他,但也少有人知道,这个坨子竟然会是天机老人唯一还活着的儿子。
他的身份注定他不平凡。
但他是个坨子。
所以,他很平凡。
天机老人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天生体弱病虚,孙小红出生没多久,人就撒手而去。
孙小红是个孤儿,她的母亲没过多久也离开了人世。
剩下的,就只有孙坨子了。
可惜他是个坨子
林一凡是第一次见他,因为他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失踪。
时节萧瑟,连带着人也有些沉默。
林一凡倚窗而坐,静听小雨打在瓦片上的滴滴嗒嗒声。
小店中今日的生意应该是挺好的,五张桌子,如今已经坐了四张。
第一张桌子上,坐的是两个虬髯大汉,身高体壮,不但装束打扮一模一样,腰上挂的刀也一模一样,两人就像是一个模子里铸出来的。
第二张桌子上,一共4人,一个高大,一个矮小,紫面膛的年轻人肩上居然扛着根长枪,还有个却是穿着绿衣裳、戴着金首饰的女子,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看起来就像是个大姑娘。
第三张,和林一凡一样,也是独自一人,这个人瘦得出奇,身上并没有佩刀挂刀,但腰围上鼓起了一环,而且很触目,显然是带着条很粗长的软兵刃。
这几人中,前面几人并不是什么大人物,在江湖上虽然有些名气,却也不过土鸡瓦狗。
但,那个瘦得出奇的汉子,却是一个高手,一个武功很高很高的汉子。
兵器谱第十,鞭神西门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