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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孩子都满地跑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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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邙朝虽然没有亲亲得相首匿的律法,但也是极重孝道的,状告父母长辈虽不违背律法,却违背道德。

违背道德在这样的社会里甚至比违背律法还令人不齿。

“那也没这条律法呀!这怎么她奶奶给她张罗婆家还有错了!还就是逼婚了?”

金大山又道。

“怎么没有呀,我哥说了,律法里有这一条的,婚姻之事当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任何人不得逼迫!那奶奶不是父,也不是母,当然就是任何人里的一个了呗!”

读书人要考功名自然是会熟读律法,旁人也就算了,像宁怀运,那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可宁匪月那脑子,听宁弯弯把情况一说,随随便便就能说出相关规定是在礼法中的第几页的第几条。

大邙朝原本的律法是只有刑法,礼法只在其中占有寥寥几条。

现在的皇帝登基后没几年就下令把刑法和礼法分开修订。

刑法那不必说,就是断刑事案件的标准法规,而礼法,简单的说就是一个道德行为规范。

里面的规定涉及了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子女不孝父母,那是要打板子的。

丈夫休弃妻子那是有七出三不出的规定的。

妻子的嫁妆婆家是无权动用的,正妻在婆家享有的权利,女子最迟多少岁之前要出嫁,包括妾室的分级等等里面都有有明确规定。

总之大邙朝的朝廷为百姓那是操碎了心,框架都给你架好,你只要安安生生的在里面过你的小日子就成了。

如果说你非要跳出来,那就会挨板子,吃牢饭,严重的可能还会丢了脑袋。

至于逼婚这一条,原本是用来防止那欺男霸女的大户人家强迫谁家的女儿,又或者女人死了丈夫,被婆家或者族人所不容被强行改嫁,可却让宁弯弯钻了漏洞。

实在是平时谁也不会往这方面想,谁能想到奶奶还成了任何人了!

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指的是父母做主,经过男方的媒和女方的妁在中间牵线,才是正统婚姻的流程,叫做明媒正娶。

实际上也不是说孩子就一点都不能做主。

在民间,正常的婚姻流程是媒人先来跟你说和,你要听着对方人不错,下一步家里人就要去打听这人的为人,平时的做派,父母的脾气秉性,妯娌是否好相与,家底子薄厚,要还觉得可以,下一步就是去相看。

通常都是女方家里人带着女方来男方家里,又或者约定个公众场合,庙会上呀,茶馆里呀,大户人家那更是借着各种宴会酒席的由头,大家心里头揣着这事,也不说破,俩人或擦肩而过,或躲在暗处偷瞄一眼。

看对眼了才开始正式说亲。

这一套程序下来其实全就是看男女双方自己是否有意。

当然因为各家条件不一,也有例外,就像是宁弯弯把孙三妮给了二狗子,二狗子那是死了爹娘的,就不是父母之命,也没有媒妁之言。

所以这条也就算是一个合格婚姻的标准,并没有死板的要求一定要这样。

而后面的不得逼迫才是关键的,那是明确规定要杖刑多少的。

事实上一般人家爷奶虽是也会操心孙辈的婚事,但也就是发表发表个人意见,只要人家爹娘没都死了,少有那越俎代庖擅自做主的。

“这这”金大山自然是不了解律法的,也不知道宁弯弯是不是在唬他。

这那了一会指着马大富手里的那张宣纸道:“你们这是把我刚才说的都记下来了?我是来跟你好好说事的,你们这是什么意思?这是要跟我撕破脸吗?那我们金家可也不会怕了你们!”

“那哪能啊!咱们两家这关系,谁跟谁呀!”

宁弯弯一副我们家还是跟你亲的样子。

把什么都往荷花身上推。

“可是你也得理解理解我们呀,那荷花在我们家要死要活的,一会要拿刀抹脖子,一会又要去吊死,把我娘我奶都吓的做了一宿的噩梦,早上都起不来了,眼瞅着一会就得去镇上请郎中。这要是荷花真有个好歹,那我娘我奶指定都得大病一场,这也就不说了,可外面那悠悠众口会怎么说我们家?不知道的,还当是我们家做了什么对不住那荷花的,人言可畏呀,不得把我们家人的脊梁骨戳破呀!在说,那也没法跟你们老金家交代不是?我们也只能是顺着她,她说啥,我就做,不然你说我们还能怎么着?”

一番话竟说的金大山不知道该如何反驳了。

正这时荷花从后院跑了出来,一边跑还一边喊:“都别拉我!我要去告她!我就不信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就没人能为我做主!”

荷花娘就和绿青在后边追,追上了抱住她就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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